谈企业在经济交往中防止合同欺诈的对策(之六)

谈企业在经济交往中防止合同欺诈的对策(之六)

六、履行合同要重视现货交易

在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为保障自身权益,防止上当受骗,应当尽量实行现货交易,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笔者有位小朋友去年底就遇到了一件让他非常郁闷的事情,他在一家网店看中一款新上市的大品牌手机,一番讨价还价后,以低于市场价几百元的价格买了下来。但邮寄到手开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手机分辨率很低,画面不流畅。于是他和卖家联系要求退货,但店家却一直消极对待,后来索性把他拉黑了。经过手机专卖店的查验,这部手机是假冒的。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了报警。

世界上没有百分百的安全,“江湖”上的尔虞我诈随处可见,所以防人之心一定要有。另外,协作企业之间必须建立货款定期结算制度,防止日积月累或者情势变迁而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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