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臨夏原州長馬光明受賄2700萬內幕 曾導演「甘肅水門事件」

曝光!臨夏原州長馬光明受賄2700萬內幕 曾導演“甘肅水門事件”

甘肅肅貪風暴漸近尾聲。10月10日,甘肅省隴南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省林業廳原廳長馬光明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隴南中院認定,1999年至2016年,馬光明在擔任甘肅省土地局副局長、嘉峪關市市長、市委書記及酒泉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審批、項目開發、工程建設、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馬耀榮等13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768萬餘元。

現年58歲的馬光明,回族,甘肅臨夏人。2016年9月任甘肅省林業廳廳長、黨組書記。此前,曾在臨夏州、甘肅省國土資源局、嘉峪關、酒泉等州市、機關擔任一二把手。2017年4月,甘肅省紀委發佈消息,馬光明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甘肅水門事件”

作為少數民族幹部,馬光明仕途平坦,晉升迅速。1982年12月,馬光明參加工作,從臨夏縣稅務局專管員做起,僅僅11年,即升任縣級市臨夏市的市委書記。再一年半後,1995年6月,馬光明已升任臨夏州代州長,1996年6月轉正,36歲成為正地級幹部。

但這一年馬光明仕途遭遇挫折。獲悉,1996年臨夏州人大選舉州長時,馬光明怕當時的州委書記搗亂影響他當選,策劃了轟動一時的“甘肅水門”事件——馬光明指使州郵電部門監聽州委書記

當時,甘肅省安全廳一名幹部到臨夏出差,電話聯繫州委書記,職業敏感讓他發現州委書記電話可能被監聽了,回省城後向上彙報。很快,省裡派技術小組下來查,結果查出馬光明是主謀。

馬光明彼時是甘肅省最年輕的正廳級幹部,省裡考慮到民族幹部,就把這件事情壓了下來,只是把馬光明調離臨夏州,安排到當時還比較邊緣的甘肅省土地管理局(後機構改革為省國土資源廳)當了個副職。

沒多久,這一事件傳開,被稱為“甘肅的水門事件”。

再次崛起

甘肅當地人士稱,2016年中央巡視組向甘肅反饋問題時曾說,一些領導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就指的是馬光明。

從1997年9月到2002年6月,在省國土廳賦閒將近五年的馬光明其實並沒閒著。他一方面到甘肅政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班學習,拿了個本科學歷,另一方面就是四處收錢,準備東山再起。

一位曾在蘭州開過飯店的人士回憶,當時馬光明經常來吃飯,那時沒有八項規定,一頓飯就是幾萬元,很多回族老闆給馬光明上供。“光明想上進,大家湊錢。馬光明到北京活動,資金支持就是背後的這些老闆。”

2002年,馬光明果然重新崛起,遠赴嘉峪關擔任這座西部名城的市長,2008年2月再進一步,擔任嘉峪關市委書記,直至2011年7月調任酒泉市委書記,他在嘉峪關執政長達九年時間。

一名嘉峪關中層幹部認為,馬光明能力不錯,膽大,比較務實。他上任後,嘉峪關城市面貌變化較大,修建的東湖生態園及氣象塔都成了當地標誌性建築。“當然,也來了大批跟他熟悉的地產商,很多市政工程項目都被這些老闆承攬。”

從2011年7月到2016年10月,馬光明又幹滿了五年酒泉市委書記。酒泉幹部對他議論較多的是,酒泉市委辦公大樓只有三層,馬光明給自己裝了一部專用電梯。

2016年10月,馬光明回到蘭州,出任甘肅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七個月後落馬。

甘肅政界消息人士說,馬光明被抓前一天,可能聽到了風聲,找到甘肅省委領導說,願意主動辭去全部職務。他自稱自己的問題就是因腿傷坐過公務艙,當時領導問他,就這點問題你緊張啥。

索賄超一半

根據法院判決書,馬光明收受的第一筆賄賂,正是其任甘肅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的“賦閒”期間。1998年,甘肅金生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馬耀榮請馬光明予以協調其公司辦公大樓用地問題,經馬光明幫助,用地順利解決。

1999年下半年,馬耀榮將自己以9萬餘元購買的蘭州市張掖路隆基大廈1504號房送給馬光明。2000年左右馬光明將該房以15萬元出售。

判決書顯示,馬光明在嘉峪關和酒泉擔任黨政主官期間,利用職權,先後在嘉峪關市人民醫院住院部大樓急救中心工程項目、嘉峪關市接待服務中心建設工程、酒泉開發敦煌千年古城和月牙泉小鎮項目、黨河河道治理項目項目等項目工程發標、建設、開發、裝修等環節,為多名地產商提供幫助,從中收取鉅額賄賂。

在法院認定的13名行賄者中,甘肅嘉峪關市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家銘是最大的行賄者。2006年至2011年間,馬光明在擔任嘉峪關市市長、市委書記、酒泉市委書記期間,先後收受、索要梁家銘財物共計784.1萬元。

2006年9月左右,梁家銘為獲得嘉峪關親水灣小區開發用地項目,請託時任嘉峪關市長的馬光明幫助,送其現金20萬元。經馬光明相助,梁家銘如願以償。之後五年多,梁家銘先後支付財物共764.1萬元,換取馬光明對其公司地產項目的繼續關照。

在梁家銘給予馬光明的784.1萬元賄賂中,有638.1萬元是馬光明主動索要。判決書稱,2009年1月,馬光明要求梁家銘為其支付在三亞購買的商品房部分房款238萬元。

馬光明最具魄力的一次獅子大開口發生於2011年。這年1月,馬光明為在海南炒房,讓梁家銘將400萬元轉至其指定賬戶,其中的305萬餘元購買了兩套房。兩年後,馬光明將此房退給了梁家銘。

2016年9月,馬光明離任酒泉市委書記前一個月,收受禾中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應龍人民幣100萬元,這是判決書中馬光明收受的最後一筆賄賂。

此外,馬光明還向馬榮耀、丁曉剛、孫學文、牛新偉、何清龍等人索賄30萬元到258萬餘元不等。馬光明2768萬餘元的賄款中,約1400萬餘元屬索賄,佔其總受賄金額的一半以上。馬光明利用收受、索要的賄款,在深圳、雲南、海南、蘭州等地置有十多處房產,部分為其數名特定關係人持有或居住。

除了權力尋租,馬光明還懂得放大尋租效益。判決書顯示,馬光明在北京、蘭州與他人合夥經營五處餐飲商鋪。(王和巖)

來源|財新網、同城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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