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市管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专项检查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国家明确的规定: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未成年人吸食带来人体健康的危害。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监督管理。9月20日起,各分局全面对辖区内各中小学附近100米的文具店、食杂店、副食店及销售卷烟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统计终端市场销售电子烟商户以及违法销售电子烟基本情况,实行建档监督管理。

二、畅通宣传渠道加强正面教育。加大全面开展宣传,突出对中小学周边环境商户宣传销售电子烟的危害性,突出宣传劝阻和制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规定。对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分发宣传、在公众场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31”“12315”、张帖“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等内容。

三、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卷烟零售不定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强化日常和专项监管,严格监管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严查违法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本次共检查123户,发放《关于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宣传单58份。目前尚未在我县发现有销售电子烟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力度,如发现有对未成年销售电子烟的情况将依法处理。(陆登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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