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哥直播間被封,你怎麼看?

喵喵噠呀


這事或許還沒完……記得在2017年時,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於11月4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修正案中提到,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中增加一款為第二款,即: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該文下見附圖)。從2017年以來,這似乎是第一起可能涉及嚴重情節的“篡改國歌”行為。另一起是2018年9月,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的45歲女子帥某,因在QQ群中傳播自己篡改的國歌,被依法拘留了10天。


莉哥,又稱“莉三萬”,在虎牙直播擁有200萬的訂閱,遠非上述帥某的QQ群(最高5000人)可比,因此才可能涉及嚴重情節。不過就目前報道來看,她並沒有歪曲、貶損、侮辱歌詞,而是篡改了曲譜。所以她會受到何種處理,都還需要看執法部門的判理和公佈。但莉哥這件事的本質,決不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而是在提醒我們應主動提高自己的社會道德價值觀,尤其是涉及公眾影響力之後。


《人民日報》在文章“網紅素質何時能趕上顏值”說的內容,其實讓我產生了一些感觸。在當下社會里,如果某件事非要等到它被定性,成為法律法規後人們才不去觸犯,這樣的道德約束不僅極為有限,所謂的“言論自由”其實是不自由的。言論自由的前提,必然是發佈言論者自身具有基本地社會道德觀念,不通過譁眾取寵,炮製、抨擊某些事情從中獲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就是這個道理嗎?


日常生活中,有些事與莉哥這事很相似。或許人們並未意識到其嚴重性,甚至不能明確其對錯。但卻有著較模糊地不確定,那便該想想查查,畢竟今日的網絡資訊如斯發達。莉哥此事便錯在這裡,每個人大概從上小學起就聽著莊嚴地國歌,看著五星紅旗高高飄揚。因此對“國家的象徵”的概念應該有所成形,應該意識到身為中國公民,對這些存在要莊重以待。或者她意識不到這不僅僅是在尊重國家,也是在尊重包括自己在內的的每一箇中國公民吧。但這樣做不嚴肅難道就意識不到麼?萬幸尚未更嚴重,否則可就真成了害群之馬、鼠屎殃粥一樣的存在了……


不過我想,或許也是因為盛平日久,才讓很多人即便得以增廣見聞,也少有認知到戰亂地區和小國寡民的悲哀,也因此才難以理解“國家”這二字的重要,難以理解祖國偉大和強大的可貴之處。




毅而三思吳六奇


在娛樂至死的現在,哪怕各種無法理喻的東西盛行,但是我們都不能忘記一件事,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的底線不能觸碰。

很多網紅因為一時的實力加運氣得到了驚人的關注度,但是世間萬物有其規則,一個人能擁有多少榮耀,必定是建立在其實力是否能夠匹配的基礎上。

莉哥這件事說的小點,就是沒有法律觀念。換種說法,那就是她現今的名氣和受到的關注度與其本身底蘊、能力的嚴重不匹配。

當她沒有足夠的底蘊去承擔那樣大的關注度時,必然會有轟然倒塌的一天。

只是,大概她自己也沒有想到,這一天會來的這麼快。

她對法律的無知,對如今社會的理解,對大眾所言的道德觀等等都註定了這個結局。


張白白娛樂


個人覺得大快人心啊。

首先我不是仇富心理,也不是見不得人好。

個人覺得直播需要的是正能量的內容,三觀正給孩子一個正確的價值觀。

直播本身就是一種媒體,而且孩子居多,孩子還沒有自己的價值觀所以很容易被帶壞,影響孩子的未來。

就像電影大師兄講的,你們來學校學的不只是知識,更多的是要學會明辨是非,要學會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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