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協原副祕書長陳三新等3人被提起公訴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近日,檢察機關依法對湖南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三新涉、韶關學院原黨委書記鄒永松、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謝立提起公訴。

2018年8月27日,湖南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三新(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三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三新,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三新利用擔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湘潭市委書記等職務之便,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審批資質、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他人或單位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韶關學院原黨委書記鄒永松(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鄒永松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8年8月27日,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原副廳長謝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謝立,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謝立在擔任湖南省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總隊隊長、助理巡視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撥付資金、通過環評、推廣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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