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戶人家養「家妓」只是爲了這個原因?

在古代,女性是幾乎沒有社會地位的,男人佔據了主導位置。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卻要遵從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甚至也有把女人作為祭品的。嫁做正妻的話,還是有些低微的,而做妾和通房的就沒有那麼好的待遇了,除了這些女人,有些府上還會有一種女人,就是家妓。可男人明明就已經有了三妻四妾了,為何還要家妓呢?

古代大戶人家養“家妓”只是為了這個原因?

家妓是有錢人家養的歌女、舞者,是主人用來娛樂的,同樣也象徵著身份和地位,養的家妓越多,那麼就越有錢,社會地位也就更高。家中來客人時,這些家妓也會起到非凡的作用了。 家妓大多來源於買賣、轉讓,也有一些是搶奪而來的,家妓更是一種商品,可以贈送給客人,可以賞賜給有功勞的下屬。

古代大戶人家養“家妓”只是為了這個原因?

有的朝代還會培養妓女,叫做官妓,是封建社會開辦的,面向社會且以營利為主,這些官妓大多都是自己父親犯了罪,牽連到她,國家就會判她為妓女,也有被拐賣的或是外族掠奪。

古代大戶人家養“家妓”只是為了這個原因?

其實家妓的命運應該更加悲慘吧,因為她是屬於個人的,是任由主人處置的,要是受寵就會被家中其他女人嫉妒,在家中的處境就會非常糟糕,有時爭風吃醋,也會將家妓摧殘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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