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每個西昌人!10月1日開始繳費,220元

事关每个西昌人!10月1日开始缴费,220元/人………………

根據涼山州財政局、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涼山州民政局《關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繳費相關事宜的通知》(涼財社〔2018〕98號)文件精神,經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現將西昌市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參保繳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事关每个西昌人!10月1日开始缴费,220元/人………………

一、參保範圍

在西昌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城鄉居民(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除外),含長期在市內居住且未在戶籍地參保的居民。

二、繳費標準

2019年度,涼山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220元,不再區分成年人和學生兒童。原城鎮居民(部分中小學生)已繳至2018年8月的,待遇享受期順延至2018年12月31日止。特殊人群按本通知第四條計算繳費標準。

三、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應於年末集中參(續)保期內辦理次年參保繳費,由戶籍所在社區、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組織參保繳費,集中繳費期為2018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視為脫(斷)保。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學生由學校組織參保繳費,參保主體為州醫保局,集中繳費期為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城鄉困難居民參保繳費相關規定

(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應繳的220元由財政部門全額代繳,各級財政分擔比例另行通知。

(二)民政資助對象和標準

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以下人員

1、經市民政局認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農村低保待遇中非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由民政醫療救助資金每人資助160元,低保對象個人繳費60元。

2、經市民政局認定的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原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孤兒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份由民政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

3、經市民政局認定的享受國家定期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份由民政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全額資助。

4、未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低收入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低於低保標準2倍的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經個人書面申請,村(社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認定符合條件的,完成《西昌市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資助參保認定表》(表六),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應繳的220元,由民政醫療救助資金補助160元,個人繳費60元。

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和重點優撫對象以2018年9月20日市民政局提供的人員花名冊為準。

五、相關要求

(一)確保民政資助對象全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要全面掌握本轄區資助對象的情況,將今年資助工作的精神,特別是資助對象和資助標準宣傳到戶;要對資助對象中行動不便確有困難的人員,要採取上門代收代交或由鄉鎮、辦事處墊資的方式確保資助對象全部入保。

(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助理員要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工作人員做好銜接,按民政資助對象花名冊填寫《西昌市2019年民政資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彙總表(城市)》(表一)、《西昌市2019年民政資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花名冊(城市)》(表二)、《西昌市2019年民政資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彙總表(農村)》(表三)、《西昌市2019年財政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中農村低保人員花名冊》(表四)、《西昌市2019年民政資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花名冊(農村)》(表五)、《西昌市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資助參保認定表》(表六)。

(三)表(一)至表(六)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後,按照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相關要求將紙質和電子檔分別上報市醫療保險局和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上報表(六)時,應附資助對象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本人一至二級殘疾證複印件或重病診斷書複印件。

(四)參保繳費結束後,醫保局將城鄉困難居民參保個人已交費的花名冊與市民政局核對,經核對無誤,民政醫療救助資金應補助城鄉居民參保的補助費,按程序撥付。

(五)財政、人社、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及時溝通,共同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工作,確保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順利實施。

事关每个西昌人!10月1日开始缴费,2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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