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暨繼續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因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達華智能,證券代碼:002512)自2018年6月19日開市起停牌。公司於2018年6月19日披露了《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8-084),後公司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超過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停牌進展公告。

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同意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方案等事項。詳見公司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122)、《關於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4)、《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一般風險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125)。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實施後有關監管 事項的通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重大 資產重組相關事項》等相關文件規定及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文件進行事後審核。

2018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對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中小板重組問詢函(需行政許可)【2018】第 3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問詢函》中相關問題做出書面說明,並在2018年10月1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2018年9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中小板關注函【2018】第335 號)(以下簡稱“《關注函》”),要求公司在2018年9月26日前對相關事項作出說明並對外披露。

收到《問詢函》、《關注函》後,公司對此高度重視並立即組織中介機構及相關各方對《問詢函》、《關注函》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與回覆。鑑於《問詢函》、《關注函》中相關問題涉及的工作量較大,相關文件還需補充和完善,並需中介機構出具核查意見,因此回覆工作無法在2018 年10月10日前完成。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對《問詢函》、《關注函》進行回覆。就此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將積極協調有關各方推進重組問詢函的回覆工作,爭取儘早完成回覆。在此期間,公司股票繼續停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展公告。待完成重組問詢函回覆並補充披露相關信息後,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公司股票復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為準。公司本次所籌劃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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