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豪宅大王秦锦钊 被控走私、洗黑钱33亿

曾坐拥逾百栋豪宅的前“豪宅大王”、建莱集团前主席秦锦钊涉嫌串谋走私,谎称运废纸及铝锭,实为走私铜板及电子产品等高价值货品到内地,并串谋洗黑钱32.8亿港元(约4.18亿美元),事件分别被香港及中国海关侦查并识破。案件昨于区域法院审理,秦锦钊等6人被控,秦锦钊被指是集团主谋。

明报报导,57岁秦锦钊、会计经理陈洁贞、无业女子林雅茵、文员秦础成、舱务经理侯宗慈及文员傅朝华被控。除负责安排走私货物装载及出境的秦础成认罪,其余被告否认相关控罪。

控方昨提出修改控罪,将原定8个月的走私犯案期扩阔至25个月,并指控秦锦钊等人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间,串谋输出未列舱单货物到内地。控方指香港海关与内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联合侦查,识别出跨境走私及洗黑钱集团,秦锦钊是集团主谋,而秦础成是涉案屯门内河码头第6及7号水位的场地主管。

据报导,香港海关曾于2012年1月截查10个货柜,发现4个报称为“废纸”的货柜实载有电子产品、铟膏、金属框架及透明盖,上面铺了废纸作掩饰;另6个报称“铝锭”则实载有铜板。

另外,内地海关于2011年12月及翌年1月在境内检验12个货柜,10个报称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的货柜是载有冷藏货品及废铜,另2个报称“废纸”则是废五金物,并以废纸作掩盖。控方更表示,有几艘内河商船载有走私货物的货柜偏重,须到广州先卸下走私货柜。

控方另控告秦锦钊、陈洁贞、林雅茵及傅朝华,串谋洗黑钱罪,涉案金额32.8亿港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