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这个苦百姓该向谁诉?(上)

经典案例:这个苦百姓该向谁诉?(上)


T小区位于北京市K开发区,2017年6月份,小区业主逐渐装修完毕陆续入驻,本来安静的业主群突然炸开锅!社会人小科看到这个案例感到阵阵疼痛,同样遇到这样的困惑让小编感同身受,费劲周折最终也得不到满意的结果!不禁发问这个苦该向谁诉?

1. 缘起: 一张通知单引发的争论

原来T小区停车是免费的,眼看着业主入驻的差不多了,开发商L对地下停车场进行了改造,设置了收费系统,宣布停车场的新管理办法。白纸黑字盖着大红章的通知贴到了小区门口:“2017 年 9 月本小区开始收停车费,靠近电梯间的停车位700元/月,其他地下一层650元/月,地下二层450元/月。”

经典案例:这个苦百姓该向谁诉?(上)

一张通知让业主们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看到政府的定价文件;

有人认为,我们地理位置偏僻,远离北京市中心,怎么比市里的小区定价还高,不合理;

有的认为物业公司定价没有和我们商量,侵犯我们业主的权利……

2.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 “前世今生”,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

2.1“ 前世 ” 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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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作为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配套设施,依附于小区内的房产。

我国最早涉及该项的是1990 年 8 月 18 日颁布的《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建设管理的通

知》说明当时我国对商品房价格采取严厉的管制措施,是政府定价。

1996年2月9日,由国家计委、建设部共同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定价权实际上是有两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即便到1996年之后,私家车的数量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住宅小区停车位也是实行政

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2.2“ 今生 ” 市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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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公布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在内的 24 项商品的服务价格。本案例小区所在的北京市也由此开始停车费价格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

对于定价权的放开,政府原本的初衷是希望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改善小区停车供需与服务水平。而实际运作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和物业利用小区车位的垄断地位坐地涨价,致使业主需要支付高昂的停车费。

由此社会也展开了针对政府应不应该放开定价权的热烈讨论。一派以停车场协会、物业公司和车辆保管单位为代表的利益方认为,“采取市场定价是完全合理的,政府无权干涉业主定价,否则就违反了《物权法》的概念”;

而另一派以政府部门包括建委、发改委以及律师和小区业主为代表的利益方则认为,“在小区车位存在供需缺口,且具有天然垄断性的前提下,必须采取政府指导价或者业主指导价,而不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3. 小试牛刀,业主不适应、不同意

由于停车场是需要单独验收,达到标准后,才可以出售或出租,所以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是不知道停车位的出售价格和出租价格的。

公布了 T 小区停车收费后,业主们只是议论议论,没有当真,回家了还能不让进小区?正式收费后,业主们可以正常行驶于小区,可一小时之后就要收费了,停一晚上费用还很高,业主们无奈只能停在路边。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路边停车给交通增加了隐患,被刮蹭了也没有摄像头可以说理去,业主们很生气,开始不适应,有情绪。有业主扬言如果被贴条了,就找物业公司报销顶停车费。

4. 初次交锋,互试底线

收费第二天,业主群里充满讨论,一向热心的林先生向大家建议打政府热线12345投诉,物业公司没有公布停车场的审批文件,可能是非法收费,我们让政府来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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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区应急办的小吴和城管小杨收到投诉信息,通知了物业公司陈经理一起赶到举报地点地下停车场。停车场井然有序设施完善,偌大的停车场,却只有寥寥几辆车停放。“这样空着多可惜”,“我也没办法,公司要求收费,业主嫌停车费高,就这么僵着了”;小吴和小杨仔细看了开发商提供的各项审批手续说:“手续还是挺全的,是合法的停车场,怎么还有人投诉呢?还是价格的问题,要和业主多沟通一下,没有业主的配合,你们也不好开展工作呀。”小杨回到单位将执法检查情况及停车场审批验收手续一并提交给区应急办并在系统上回复了业主的举报:“你好,您反映的 T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我局已经受理。经查,T小区存在停车收费现象,停车场已在交通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属于合法的停车场。您反映的停车费价高问题不在我局的受理范围。”

5. 倾斜的天平,不可持续

国庆节马上临近,T小区的业主不满意回复结果,不断给12345打电话,有的在举报中表示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停车收费贵的问题,就上街“散步”。开发区应急办也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把问题反馈给哪个部门,最后批示属地B街道办事处牵头解决。

B街道办事处领导考虑到节前稳定,群众举报强烈,亲自带队到开发商处进行调研。开发商表示:“在未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的同时,可以暂停收费,保持节前的社会稳定,但是对收费价格不会退让。”

由于街道办事处的调解,利益双方的克制,平安度过了国庆节。但是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可能永远牺牲自己的利益,提供免费服务;业主对停车收费贵也不会妥协,火山随时有可能喷发。

6. 业主去开发商门口散步

2017年11月25日,倾斜的天平在摇摇晃晃中倒塌了。开发商重提停车场收费事宜,且表示不会降价,业主表示要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中午 10:30左右一群业主来到开发商门口,打横幅进行抗议,要求开发商降低小区停车费用。开发商报案后,派出所、应急办和街道办事处一同来到事发现场。

街道办事处的段副主任对小区情况做过深入了解说“大家安静一下,咱们小区停车费的问题,我们来负责跟大家协调各个部门和单位,会妥善处理大家反映的问题。”

“段副主任,大冷天的,我们也不想在开发商的门口举旗散步,我们和开发商谈停车费的问题,他们不跟我们谈,这么高的价格,都停不起了。”

“我们在这个小区买的房子,也不可能到别的小区停车,但是开发商不能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任意定价呀,您说呢?”

“虽然政府放开了停车费的定价权,但是开发商也不能随意定价,应和业主一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公布收费价格,请大家耐心一点,我们一定会重视该问题,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段副主任和业主们谈了很久,并把自己的手机号、办公房间号留给大家,并将择期组织利益相关方的座谈会,确定停车费的收费价格。一直到下午 13 点多,在开发商门口散步的业主才渐渐离去。

7. 案例小组深入调研,了解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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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社区服务站:帮谁都会遭到误解

案例小组了解到,小区停车收费的事情,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没有参与太多。比较尴尬, “我们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主要原因是没有执法权,很多工作需要物业公司配合,也需要居民的支持。如果帮物业说话,居民会认为社区服务站跟物业是一伙的,日后各种人口普查,社会调查的活动就没有人愿意参加了。如果帮居民说话,社区服务站的物业服务,小区活动的场地,搞活动的秩序维护等都会受到影响,再者没有执法权,物业公司也不会听社区的。

7.2开发商:不能赔本赚吆喝

开发商牛副总表示:“我们开发商也很受伤,目前看价格定的稍微高一点,但你考虑后

续的物价上涨,日后再涨价就难了。我们已经让业主们免费停了一年多时间,作为开发

商我们也是要盈利的,至少是微利吧。人防是开发商建设的,无偿交给国家,每年还要

交人防租金, 我们停车位价格最低降到了 400 元/月,没有再降的空间了。业主代表

要求300元/月,这是办不到的,我们宁可不开放停车位,也不会答应无理要求,不交

费的一律不让进小区地下停车位。”

7.3业主代表:压力山大

林先生说:“我们业主也知道住宅小区停车费的价格已经市场化了,但是市场化也有讨

价还价吧,总不能开发商自己说了算,我们提出跟开发商谈价格,开发商不理我们,我

们只好组织起来,求助于政府了,政府部门之间没有一个解决的,我们业主只好到开发

商门口去“散步”了,这种方式是激烈些,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8. 结束语

截止到2017年,北京共有人口 2170.7 万,机动车保有量 564 万,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汽车。实际生活中车位供不应求,各小区附近原本属于行人和公共交通的道路,被机动车塞满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而与小区车位高需求成正比的是高价格。

那政府对小区停车位的定价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呢?社区自治能在小区车位定价方面起到作用吗?面对业主作为小区车位唯一消费人群,开发商会面对哪些困难呢?案例小组经过多方调研后给出了分析,下一期我们接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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