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晚,桃源縣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的民警蜀黍看到了這樣一條消息“回家了。要抓我滴只來不慌你!”
▼嫌疑人發的消息
![“回家了 要抓我的只来不慌你”一男子挑衅公安机关被拘留!](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面對如此挑釁,民警立即展開調查,此條消息是向某(男,19歲,三陽港鎮人)發的,2018年7月20日,在漆河鎮某網吧前,向某持刀將文某劃傷後逃跑。後向某經多方打聽,得知文某並沒受多大傷害,便以為自己不用負責任了。9月2日回家後,向某以為派出所不能拿他怎麼樣,就發了此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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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某被送進拘留所
查清情況後,民警立即動手展開抓捕,9月3日晚,民警在向某家中將其抓獲。
目前,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將向某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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