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反面典型案例

1、鸡西市密山市富源乡乡建办助理葛桂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资金问题。

2013年底,葛桂林任富源乡计划生育办主任期间,富源村村民宋某找其帮助办理计划生育扶助金事宜并送给葛桂林人民币0.5万元,后因此事未办成,葛将其中0.2万元由他人转交给宋某,余0.3万元也由他人转交,但因转交人外出打工,将此事遗忘,导致宋一直找葛追讨钱款,经调查现宋某已收到葛退回的0.5万元。2018年6月葛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民警周晖收取请托人财务问题。2016年,鸡西市城子河区居民何某经他人介绍找到周晖,希望周晖能在伤情鉴定上给予关照,何某分三次送给周晖3.5万元(其中2万元未收),2018年1月周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予以行政降级处分。

3、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伟收取请托人钱款问题。2018年1月4日,梨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梨树区中联超市个体户白某的龙鑫肉店销售的冻肉疑似存在安全质量问题,当天对其予以查封,并于同年1月中旬送检,2018年1月26日,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定送检的羊肉卷中含有鸭肉成分。业主通过朋友求情,送给李伟礼金2000元。2018年5月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民警肖伟国滥用职权的问题。2017年5月28日,鸡冠交警大队在鸡冠区桥东桥将涉嫌套牌非法营运的黑GN3606号出租车扣押至鸡冠交警大队停车场并履行扣押车辆手续。经核实该车为报废车辆套牌营运。车主张某某通过刘某和宋某某找到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民警肖伟国,肖伟国同意帮忙。2017年8月9日,张某某凭肖伟国出具的盖有公路巡逻大队印章的放车单将黑GN3606号套牌车从停车场中取走。肖伟国接受他人请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管理公路巡逻大队放车单的权利将未处理的违法车辆放行,其行为属滥用职权,2017年12月肖伟国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秩序科民警于振学不认真履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卡问题。2009年9月至2016年6月,于振学负责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多次接受“二手车”中介机构及亲朋请托,在违章驾驶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使用请托人提供的驾驶证为违章车辆扣分,事后还接受中介机构给予的大商购物卡及烟、酒、茶等物品,价值3000余元。2017年4月,于振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其调离该执法岗位,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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