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堅決整飭大辦婚喪喜慶不良風氣,推進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近日,鎮平縣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鎮平縣老莊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高青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五一”期間,高青在鎮平縣新紀元大酒店為自己的兒子操辦婚宴事宜,期間接受非近親屬人員三人所送禮金900元。7月3日,鎮平縣紀委給予高青同志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鎮平縣移民辦副主任科員李繼漢違規操辦父親喪事問題。4月25日,李繼漢的父親因病去世,李繼漢在辦理喪事前未向組織彙報,喪事辦理完畢後也未向該單位及縣紀委相關部門備案,且在辦理喪事的過程中接受其所在單位同事所送禮金共計3600元。7月3日,鎮平縣紀委給予李繼漢同志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清風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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