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

广西高速交警讯(通讯员:曾锐)8月16日上午10时许,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值班室接到司机报警,报警驾驶员称在S31线三北高速公路(北海往南宁方向)540KM处被一小客车追尾,接警后,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汽车损毁在第一行车道上,被追尾的小轿车车上三名人员有不同程度受伤。经民警现场勘察及查看行车记录仪录像,事故初步认定为粤P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行车时,未与前方正常行驶的桂K牌小轿车保持安全车距,致使前方桂K牌小轿车在减速时,刹车不及发生追尾事故。

目前,事故车辆已被拖离现场,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保持安全车距,是保护生命的距离。因为与前车的距离越近,处理紧急情况的时间就越少,如果遇到前车进行紧急刹车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后车很难做出及时反映,极易发生追尾。

小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

小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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