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鸿:向差生收费奖励好学生是教育败笔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网上有爆料称,河南新乡延津县城北学校对班级成绩后十名学生收取200—500元费用,用以奖励成绩好的学生。(2月28日央广网)

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学生最关心的是成绩,学校最主要的任务是提高学生的整体成绩,家长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也是为了让孩子成绩显著提高。可以说,无论是家长和孩子,还是学校和老师,都在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提高学习成绩,正所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根据报道,河南新乡延津县一所私立学校对班级成绩后十名收取200—500元费用,用以奖励成绩好的学生。这样看来,既可以用物质激励学生提高成绩,又可以鞭策成绩靠后的学生,还可以节省学校的开支,何乐而不为呢?但这种看似合乎逻辑的“教育创新”,却是经不起深思和推敲的教育败笔。

其一,向成绩靠后的学生收费用以奖励成绩好的学生考虑欠周。用物质奖励成绩好的学生,并不是这所学校独创的,很多学校也采用这种方式。但是,这所学校用于奖励的资金并非来自学校自身的资金,而是来自成绩靠后的学生。这种方式看似解决了奖励资金的来源问题,节省学校开支的“收支平衡”,却有着不小的忧患和弊端。试想,同一个班级里,成绩好的学生拿着成绩靠后的同学交来的奖励费,都会心安理得的接受吗?而成绩靠后的学生都会心服口服吗?交钱学生的家长又会怎么想?如此不仅影响同学之间的关系,学校也会遭到家长的质疑,更重要的是还会让一些学生碍于这种尴尬的情面,不愿意考好,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其二,向成绩靠后的学生收取费用以奖励成绩好的学生有借机敛财之嫌。该学校向每个班成绩最后十名收取200—500元的费用,那么,这所学校还是会因此收到少则几万,多则上十万的费用。如果事情没有曝光并引起公众关注,会不会收多支少产生结余,并将结余用于其他方面,将此管理规定异化为学校的敛财工具呢?在当前这样的舆论大环境下,只要学校这么做,公众就难免会往这方面想。

笔者认为,学校创新方式方法来激励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无可厚非,也应是职责所在,但不应该考虑欠周地乱创新胡作为,更不应该借创新之名行敛财之实。区别于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在制定管理规定、收费、教学等方面确实有很大的自主空间,但不能违背教学的本意初衷。学校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奖励成绩好的学生,但不应当由成绩靠后的学生来“买单”。对于学习成绩靠后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他们足够的精神关怀,在学习方面进行更多的指导,引导他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退一步讲,就算成绩靠后的学生在成绩方面提高效果不明显,学校和老师也要培养他们形成健康健全的人格,提高他们的素质,而不是变相地“伤害”他们。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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