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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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不是憑空形成的,其背後都有深刻的社會原因。『父死娶母,兄死娶嫂』這些習俗不能夠一概的斥之為野蠻不開化,而是要從各自生存環境的不同而理解。

草原上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一方面逐水草而放牧,居無定所;一方面是落後的醫療和人文環境。草原上的部落之間的仇殺更是家常便飯,小部落更是毫無安全感,經常面臨著被滅族和抓去做奴隸的風險。

在這種情況下,顯然只有那種能夠有利於部落壯大的文化才會在競爭中生存下來。如何才能保證部落的壯大呢?那就是多生男丁。有足夠的男性繼承人充當戰士和勞動力,部落才能夠發展壯大。

要達到這個目的,就要充分的利用部落內女性的生育能力。像寡母、寡嫂可能都是依然有生育能力的。如果沒有人娶她們,那麼毫無疑問對於部落而言,這部分的生育資源就浪費了。而如果是外人娶了,那麼寡母和寡嫂留下的幼子,往往就很難保證得到很好的照顧。於是最優的方案,就是讓一大家人中的其他青壯年娶過來,這樣還是一家親,共同撫養下一代。

我們可以想象草原上有兩個部落互相競爭,一個部落是按照中原人的規矩;一個部落是按照草原的規矩,也就是父死娶母,兄死娶嫂。毫無疑問,經過一兩代人之後,實行草原規矩的部落會比第一個部落多出很多的青壯年男丁,從而在戰鬥中取得決定性的優勢。


久而久之,只有實行了這一套的體制的草原部落才能得以存活。而相比之下,中原人口稠密,對『充分繁衍勞動力和戰士』的需求沒有那麼迫切,故而能夠形成守寡、守貞的風俗,比如下圖的貞節牌坊,就是一個例子。


經史通義


收繼婚也曾在我國盛行,在春秋時期,天子諸侯之間都流行收繼婚,更別說民間了。先秦之後才慢慢廢止。

收繼婚起源於氏族時期,當時的人民認為女性是一種財產,嫁到夫家就屬於夫家。如果不幸喪偶,也只能在本氏族之間流轉,兄弟、兒子都可以收繼婚,即便是皇帝的女兒也必須要遵守。

據史料記載,漢朝的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嫁到匈奴呼韓邪,呼韓邪死後,匈奴要求她轉嫁給庶子,王昭君難以接受,上書給漢成帝,要求迴歸漢朝。結果漢成帝為了避免與匈奴發生摩擦,讓王昭君“從胡俗”。

其實從先秦之後,收繼婚就慢慢從漢人習俗中消失了,隋煬帝收了他庶母,就飽受民間非議,直到明清開始,法律禁止收繼婚,漢人中對收繼婚便無法接受了。

其實收繼婚,按照當時的匈奴風俗來講,是完全符合情況的。漢朝時期,中國有史以來第一位漢奸中行說,就曾對這個問題進行過辯解,他解釋道,匈奴經常起戰亂,死亡時有發生,收繼婚就是為了避免姓名在歷史長河中流逝。這句話對於匈奴來說是適用的,匈奴也屬於少數民族,有族群,自然也經常會遇到流離失所的情況,女性嫁到夫家,就屬於夫家的私有財產,倘若沒有被收繼婚,那麼被別的族群娶走了,只會增長別的族群的實力。為了約束女性,收繼婚是最好的選擇。

收繼婚是從氏族時期誕生的一種婚姻方式,其實也是起到了穩定氏族的作用。匈奴每一個成年男性都必須是戰士,戰爭幾乎存在於每一個氏族,而頻繁的戰爭會導致大量男性死亡,只有不斷的繁衍後代,才能跟得上消耗。
而且,孤兒寡母總要有人撫養,怎麼辦呢?收繼婚吧。有了收繼婚,大量的孤兒寡母有了撫養,而且也能繼續繁衍後代,保障氏族的安定。

漢人最鄙視收繼婚的地方,就是認為它有悖倫理。我國受到儒家學說的影響,對於破壞綱常的行為一向是無法接受的,所以對收繼婚有著很深的誤解。實際上,匈奴很早就明白了,收繼婚,最大的原則就是,決不允許兒子收娶親生母親,也常常會禁止長輩親屬娶晚輩親屬的妻妾。這其實就避免了相近血緣帶來的巨大問題,自然也就不是真正意義的有悖倫理了。

看待匈奴收繼婚的習俗,應當從它的起源來研究,事實上,收繼婚並沒有真正的有悖人倫,反而是適合當時匈奴的形勢。等到人們慢慢過上穩定的生活後,收繼婚逐步退出歷史的舞臺。

參考文獻:《匈奴風俗中的收繼婚》、《性文學解讀》、《漢書》、《中國古代婚姻史研究》


歷史風雲錄


題主這個問題在漢朝已有人回答過,就是人稱第一位漢奸的中行說。匈奴人逐水草而居,是馬背上的民族,以狩獵和經營馬、牛、羊、驢等牲畜為生,生活上只食畜肉,常飲奶酪,衣皮革住氈帳,“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而又勇悍善戰貪婪成性,他們為了擴大地盤,到處掠奪奴隸,搶奪財物,成為漢朝初期的心腹大患。


匈奴有賤老的習俗,“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當漢使質問時,中行說說,漢朝人子弟上前線,父母難道不為他們準備好吃好喝的嗎?得到肯定後。中行說辯解,說匈奴經常打仗,而老弱者不能戰鬥,所以用家裡的肥肉美味供養健壯者,也是為了使年輕人打好仗,保護自己,這樣父子才能長久相保,而不是拘泥於一飯一肉,本質上與漢人送兒子上前線是一樣的。


漢使又質問到另一問題,就是本文的關注點,“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無冠帶之飾,闕庭之禮”。注意,是妻其後母,使者說當父親死後,兒子娶後母,兄弟死,其妻子也被活著的兄弟所續娶,言下之意與禽獸何異?中行說又辯解,說匈奴處於隨時征戰、遷移狀態,必須符合實際因地制宜,不能被太多禮節約束,君臣從上到下采取簡單有用的方式,娶後母和娶兄弟之妻子,是為了保證血統不流失,這是重視宗法種族使然。(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中行說反駁說,如漢朝雖沒有父子睡同一氈房,娶後母及兄弟妻子之事,卻由於禮而固步自封,刻意於繁文縟節,使親屬日漸疏遠,漸漸兄弟反目,甚至相互殘殺,改朝易姓。禮義的危害,使得上下交相怨望,可嘆的是,你們見不及此,竟然不知危害之大!

讀史鑑今,修心明性,歡迎關注南方鵬共同探討。


南方鵬


其實不光是匈奴,在北方以前很多遊牧民族都會這樣做的,這個也是生存環境導致的。但是對於中原地區的漢人來說,受儒家思想的禁錮,所以對於父死娶母,兄死娶嫂這個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在北方遊牧民族,只要是不取生母,兒子娶父親的小妾,侍女等等都是可以的。兄長死了,弟弟也是可以之娶嫂子的。

其實這個在北方流行起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生存環境導致的,一開始北方寒冷,都是草原,完全就是靠放牧來維持生存,這樣的話人口難以發展起來,在古代,土地和人口就是最主要的,只有有了人口國家才能強大。所以在北方的匈奴就要充分利用每一個女性來壯大自己的部落。要是都像中原地權一樣,父親兄長死了,那麼留下很多的妃嬪不管是去陪葬還是留在宮裡,這個在北方來說都是非常浪費的。而且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匈奴這樣的習俗也是可以接受的。

比如我們知道的著名的昭君出塞,王昭君在嫁到匈奴之後,先後就嫁給了祖孫三代單于。這樣的情況在當時來說太常見了。

其實按照現在的觀點來說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父親的小妾,侍女這些和自己是沒有一點血緣關係的,那麼在法律上也是承認的。現在的婚姻法只是說有血緣關係的是不能成親的,所以這個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只不過漢人受幾千年的儒家思想的影響,會受到世人的謾罵。


小伍講歷史


據西漢太史公司馬遷《史記》記載“匈奴,其先夏后氏之苗裔也,居北,隨草畜牧而居。”分析匈奴是夏王朝遺民的後裔,慢慢融合了月氏、樓蘭、烏孫、呼揭等周旁二十六個小國的血脈。他們時代在漢土中原以北,逐水草而居,時代遊牧。


匈奴有一個為漢人所不恥的習俗,既“父死娶母,兄死娶嫂”,這在我漢人眼裡那是有違綱常倫理的荒唐事,《左傳》裡稱之為“蒸報”,蒸既父死娶母,報既兄死娶嫂。此等荒唐事兒都能幹出來,所以西漢時,我漢人又以為匈奴不通綱常,不通人理,不通開化,統稱為蠻夷,與畜生、野人同類。

歷史上比較有名的“昭君出塞”就是在西漢漢元帝時期陰差陽錯嫁給了呼韓邪單于,後來據說在單于死後,也曾為這一匈奴習俗犯愁,只是她的兒子繼任可汗掌權才得意罷休。


(昭君出塞)

隋唐時期,隋煬帝楊廣的皇后蕭皇后先後歷經楊廣、宇文化及、夏國竇建德,在公元619年,終於被當初遠嫁匈奴的義成公主找到迎接到了匈奴一起侍奉當時的啟民可汗,公元620年老可汗死後又隨匈奴“父死娶母”的習俗去侍奉了啟民的兒子頡利可汗。

匈奴的這個習俗雖為我漢人所不恥,但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之舉。


匈奴人多處北漠,北漠氣候非比中原,條件比較惡劣,所以人丁本就稀少,繁衍率低,加上經常部落征戰,人丁就更少了,他們認為女人的義務就是繁衍生息,相夫教子,所以便為了提高繁衍率,加上他們沒有漢人儒家那一套綱常倫理的思想就多效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並且,匈奴人還很看重家財與家族,無論是父親還是兄弟死了,都會留下子嗣和牛馬羊等畜生,如果遺寡帶著子嗣與這些家財再改嫁,那豈不是便宜了別人,削弱了自己,與其這樣還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匈奴經歷戰亂無數,在條件那麼惡劣的地方能夠生存下去,恐怕這是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匈奴的父死娶母的這個母多不是生母,一般是庶母或者側室,而嫂子就沒什麼講究了。

其實,想來也情有可原,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生存之道與習俗,而歸根到底不過是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罷了。


不書公子


很多人認為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駭人聽聞,但實際上這種習俗不僅僅存在於匈奴之中,在先秦時期也存在於各個諸侯國之內,所以這並不是一種不正常的社會形態,反而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階段。



這種婚姻形式被稱為收繼婚,也叫烝(zheng)報婚,“烝”指的是父親死後,兒子娶庶母,“報”指的是兄長或者叔父死後,弟娶寡嫂,侄娶嬸母。

春秋時期,烝報婚屬於合法婚姻,所生下的子女也享有合法的繼承權。春秋時期宋國君主的宋襄公死後,她的老婆襄夫人協助她的庶孫宋文公奪取了君主之位,而宋文公也理所當然的把襄夫人“烝”了過來。



再有春秋時期著名的美女夏姬,第二任老公連尹襄老戰死之後,她的兒子迅速的把這位美女“烝”了過來。

這種烝報婚在秦朝以後逐漸被漢人摒棄?但是司馬遷在《史記.匈奴列傳》記載:“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這也成為了漢人詬病匈奴的一個因素。



實際上這也是匈奴當時生活狀況所迫的原因。漢人屬於農耕文明,強大的物質文明孕育了精神層面的禮義廉恥。而匈奴是北方遊牧民族,他們隨畜牧而轉移,逐水草而居,物質文明相對落後,脫離族群根本無法獨自生活,所以必須跟隨繼任的部落族長。

這些屬於“私人財產”的庶母在整個大草原上如果遺棄,等待她們的只有死亡。如果轉給別的部落,那等於是削弱了自己部落的力量,反而增強了敵人的力量。所以繼任的部落族長也必須帶著庶母或者兄長的妻子。



既然庶母或者兄長之妻跟隨部落,那麼這些孤兒寡母的撫養問題又必須解決,而且為了族群的壯大,子烝庶母,照顧養育幼弟幼妹便成為了最好的解決辦法。不但牢固了族群關係,而且還為壯大族群多了一條路。

當然匈奴的烝報婚對象也不可能是自己的直系血親。比如四大美女的王昭君,在夫君呼韓邪單于去世後,帶著幼子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兒子復株累單于,而且還為復株累單于生育了兩個女兒。


我是越關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給大家說一句《三體》裡的名言: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獸性,失去一切。任何一個社會都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什麼樣的物質基礎,它就能演變出什麼樣的文化與習俗。匈奴人父死娶母(娶後母而非生母),兄死娶嫂只是他們充分利用人力資源,保證家族財富不閒置,不外流的措施而已。因此我認為匈奴人的這一習俗雖不被文明社會接受,但是存在就是合理,理解並支持匈奴人在他們自己的族群延續這一習俗。

匈奴人的生存環境要比中原人要惡劣得多,人口基數遠沒有中原大,生育存活率也沒有中原人大。因此他們不會讓婦女活生生守寡而不生育子女。為了壯大族群,增加人口數量,匈奴人會充分利用每一個婦女,因此父親死後留下的小妾侍女,作為兒子都可以繼承,只要不娶生母即可;同樣的兄弟死後,他的妻妾都可以被家族內的男性繼承。著名的王昭君就先後嫁了匈奴三代單于,對於這樣的習俗,當時漢朝也只能要求王昭君按匈奴人的習俗辦。

中原由於地廣人多,一個人種田可以養活好幾個人,氣侯溫潤適宜,因此人口數量多,文明發展程度快。在強大的物質基礎上,中原發展了人倫道德體系,禮儀大於生存(通常生存也不是難事):唐及唐以前,婦女丈夫死後可以嫁人,但是不能嫁給名義上的兒子與兄弟,也就是丈夫本家的人不能嫁。宋朝以後,社會物質基礎更好,禮儀要求女子丈夫死後不得再嫁,甚至只要有婚約在身,沒有結婚而男子死了,也不能再嫁。

婚姻也是一個不斷髮展的過程,在遠古時期的母系社會裡,孩子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時中原也是群婚制度。後來父系社會建立後,對女性的要求與限制越來越多,不允許女子在丈夫死後再嫁。隨著時代的不斷髮展,女權運動的興起,現在婚姻自由,想嫁誰就可以嫁,丈夫死後完全可以再嫁。


大秦鐵鷹劍士


娶女人,就得娶屁股大的女人,為什麼?能生兒子唄。唐朝以胖為美就是這樣來的,遊牧民族,時常天災人禍,來來往往四處搬遷,生活動盪不固定。女人就得胖,那不僅健康,還代表生育能力強悍。



所以“父死娶母,兄死娶嫂”便不無道理,生存的環境所逼迫嘛。但“娶母”需得注意,是娶後母。父親死了,可以娶她的小妾,兄弟死了,可以娶他的女人。

匈奴的這一習俗是社會早期發展的階段,好比我們以前的母系社會,懂嗎?孩子生下來,只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誰知道你是哪個生的兒子?後來發展到父系社會,女人可以二嫁,比如漢武帝母親王娡,說不好聽點,漢景帝就是個接盤俠,後來王娡還母儀天下成皇后了。社會越發展到後面,女人的約束越大,甚至出現了裹腳現象,喊出了“女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口號,搞出“貞節牌坊”這一玩意。




不只是匈奴有這種習俗,我們也有,最出名的便是李世民娶了弟弟李元吉的妻子巢王妃,李治娶了後母武則天,之前王昭君也多次嫁給匈奴單于,紅顏禍水的夏姬在連尹襄老死後,被他兒子“烝”過來,那是“烝報”,屬於婚姻形式的一種,所謂“烝報”便是匈奴的那種習俗。到後來,進入封建社會便禁止了。唐朝之所以出現,是因為胡漢融合嘛!

再比如清朝前身後金,滿洲前身女真,努爾哈赤的女人阿巴亥和代善,努爾哈赤可曾考慮過兩人的問題哦。

綜上,如何看待匈奴這一習俗,一是社會早期發展的產物;二是生存環境所決定,充分利用資源;三是挑起女人身上的重擔,保持家族財產的完整性,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最典型的例子是清朝,清朝早期的後金以及之前是匈奴的習俗,可清朝建立還是嗎?天災人禍,戰亂貧乏,吃人肉的事比比皆是,娶個女人還不容易理解嗎?說到底還是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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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遊牧是白人,是母系文化。

兄終弟及這個文化遠古就有,比如《史記》裡說到的黃帝的兩個體系子孫昌議和玄囂就是輪流封立的。這就是兄終弟及文化的由來。就是說一開始就是兩個兄弟體系輪流執掌。

兄終弟及在遊牧民族裡更加普遍,一是因為最早的遊牧是白人,二是因為遊牧需要更強大有力的青壯年首領去帶領,而非農耕這種更注重法統穩定的政治體系。

上古是黃白聯姻的社會,所以既可以看到母系文化,又能發現根文化的父系結構。所謂黃帝的兩個體系子孫,其實是兩支白種母系與黃種結合造成的結果。

母系文化比父系文化要開放許多,在性的方面要放蕩很多。白種人歷來如此,也就是歐洲中世紀在宗教壓制下才有所收斂。而父系文化則對於兄嫂弟媳兒媳後母是有著很嚴格的禮教制約的。又比如苗族是純農耕父系文化,苗人就很保守。而彝族存在遊牧母系文化的影子,所以彝族就相對開放。匈奴雖然裡面有著大比重的農耕後代,但是同時也有白匈奴,而且長期處於遊牧地區,所以也就存在濃厚的遊牧文化。

農耕是鼓勵守寡的,因為農耕更重視香火的血統純正。而遊牧一方面對人口有更大需求,一方面又有母系的性自由。比如蒙古老祖母阿蘭在丈夫死後又生了孩子。所以這種情況兄終弟及和父死娶母就成為可能。這種娶其實只是娶與自己無關的女性。並不是真的娶母。中原皇家也存在,娶自己父皇留下的妃嬪,娶自己兒子的妃嬪。蘇北地區還有扒灰佬文化。


國病


同學們,接下來繼續上課。這節課鐵錘老師繼續帶領大家顛覆刻板的歷史觀,講一講匈奴人娶後媽為妻,哥哥死去之後,小叔子娶嫂子為妻的風俗。

這篇文章鐵錘老師介紹兩大部分知識點:第一部分,娶後媽,娶嫂子,對匈奴的三大好處;第二部分,或許爾等更感性趣:古代北方民族的放浪生涯,誰是胡人中的大銀蟲。第一部分,娶後媽,娶嫂子,對匈奴的三大好處;

對於奉儒家思想為正統的中原漢人來說,小叔子娶嫂子已經屬於違背倫常,兒子娶後媽更是大逆不道的醜事,儘管歷來包括皇帝在內,這樣的醜事幹過很多,但是從來沒有人把這個當做習俗來對待。對於漢人來說,這樣的事情都是“衣櫃裡的骷髏”,沒辦法拿出來曬的。

可是,匈奴人為什麼就這麼公開做呢?是因為他們不要臉嗎?

錯,這麼做對北方遊牧民族匈奴來說,極為重要,至少有三個好處。

1,保持家族內部穩定,防止勞動力外流,促進族群人口繁衍。

作為北方遊牧的匈奴,遊牧和戰爭是他們賴以生存的主要方式,人口死亡率很高,因此,保持充足的生育繁衍能力對於種族生存極其重要。婦女死了男人之後,馬不停蹄的轉入本族別的男人帳下,生兒育女,保持可持續性生產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民族有足夠人力資源,支持匈奴這種遊牧加戰爭掠奪的生存方式。簡單來說,匈奴在300年王朝中能夠持續生存擴張,全靠女人能生,男人能幹,心往一起想,勁往一處使,才使得逐水草而居,居無定所的匈奴人維持了龐大的帝國戰爭力。後漢書西羌傳裡面說,正是因為這種制度,保證了整個國家沒有寡婦和光棍,“種類繁熾”。同學們,啥叫繁熾,分明人草原的慾火在蔓延嘛。

2,穩定血緣關係,調節貴族之間矛盾。

一個女人嫁入一個家族,就成為其中一員,對一個女人最強的束縛,就是以兩性關係的繩索。如果一個女人在失去男人之後,轉身離開家族,投身別的家族,對原先家族來說,是一個極大的資源喪失。由本族人繼續佔有這個女人,才能保證家族穩定和血統純正。這其實也是原始社會群婚制的一個遺風。史學家們一致認為匈奴的制度是奴隸制度,這裡可見一斑。

3,最為重要的是,這種制度保證了匈奴政權的相對穩定性。

漢人政權實施嫡長子繼承製,三歲小孩也可以當皇帝,這是因為朝廷有一個成熟的班子維持帝國運轉,皇帝啥事不幹,垂拱而治也可以,在龍椅上尿床也可以,幾十年不上朝也可以。但是匈奴人沒這麼幸福,匈奴人靠遊牧和戰爭生存。戰爭開始之後,匈奴國王需要身先士卒,帶著弟兄們搶錢搶糧搶女人。所以匈奴國王戰死,下面如狼似虎的首領不可能聽小太子的話,這時候同樣身處壯年的弟弟接受王冠,順便接受嫂子,繼續帶領大家搶錢搶糧搶女人,這是最順利的政治交接程序。但是一旦哥哥弟弟這一輩死絕了,女人要嫁給兒子輩的繼子的時候,危險就出來了。因為繼子有繼承權,和老國王生的親兒子有繼承權,和小叔子生的親兒子也有繼承權,這個時候,一場血腥的宮廷爭奪戰已經不可避免。這也是歷史學家常常說的“胡虜無百年之運”的秘密。不是匈奴不行了,是人家經過了兩代強悍的執政,第三代需要鮮血洗牌了!當年王昭君出塞,陰地制夷,給匈奴和漢朝帶來了百年和平,從漢宣帝到王莽時期,兩國都沒有再次開戰,所以看似落後的制度,一樣有現實的政治收益。

第二部分,誰是胡人中的大淫蟲?

北方遊牧民族,不像漢人受教化,倫常禮儀規矩森嚴。北方遊牧民族堪稱一生放浪不羈愛自由,在男女性事方面要自由許多,尤其是在結婚以前。比如匈奴的別支“稽胡”《周書》記載他們:

“俗好淫穢,處女尤甚。將嫁之夕,方與淫者敘離,夫氏聞之,以多為貴。”

就是說,這個民族的少女在沒有出嫁的時候,享有絕對自由的性自由,一直到新婚前夜,才和情郎們分手告別。最不可思議的是,丈夫家一點不生氣,而且覺得自己老婆在結婚前,情郎越多越寶貴!

握草,這是多麼寬廣的胸懷,這是多麼奇葩的觀念,這才是四海之內皆兄弟麼?

實際上,這也是原始社會群婚制的殘餘影響。

東胡的一支,鮮卑族,也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祖先,在某種程度上,結婚之前也享有一定的性自由。所以,李世民全盤接受老豆後宮,乾死太子和三弟之後,笑納弟妹,也不足為奇。作為一個皇帝,沒有博愛的胸懷和旺盛的幹勁,怎麼能成就髒唐大業呢。

東胡的另外一隻,烏桓,他們的風俗是啥呢:其嫁娶者,皆先私通。私通成為了必須走的程序。

至於朝鮮族的先祖,古代高句麗人的習慣也很相似,“好淫”“男女多相奔誘”。哈哈。

那麼問題來了,誰是北方民族中的大淫蟲呢?答案是:党項族!隋書党項傳評價說:淫穢蒸報,於諸夷中最為甚。党項族自由奔放的性愛自由習俗,一直延續到宋朝“凡育女稍長,靡有媒妁,暗有期會,家之不問”。家裡人根本不問啊,據說西方父母在女兒上中學之後,會主動講解相關知識,甚至往書包裡面放安全套。党項族的粑粑麻麻,似乎也不比他們差啊。

總結: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是為了適應北方遊牧生存現狀而探索出來的嫁娶風俗。整體而言,由於傳統文化的差異,北方胡人在兩性觀念上比漢族人更加開放自由。

我是鐵錘,一個看慣風月與風雲的人。歡迎你的到來,喜歡我的文章,就轉發給更多人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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