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傅瑩:法律也要與時俱進

“兩會時間”進入第二日。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首場新聞發佈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發言人傅瑩將回答中外記者提問,這是她第五次擔任大會發言人。

成都商報記者:我是成都商報的記者。民法總則草案即將提交本次大會的審議,其中涉及到很多問題都是老百姓非常關心的,比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是不是要下調到6歲。請問發言人,民法總則草案有什麼特點和重要意義?謝謝。

傅瑩:我國2020年將完成民法典的編撰工作正文:那麼我們現行的民法通則是1986年制定的,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對社會進步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的,30多年中國社會大概也知道,發生了很多的變化,那麼法律也要與時俱進,所以在制定民法準則的時候,也根據新的情況有不少調整,創新,比如說我們媒體也很關注的農村留守兒童的問題,社會老齡化的趨勢,在民法準則裡對監護制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也拓展範圍,尤其是對失能老人保護的問題,再比如我們社會實踐當中法律形態發生變化,所以進行新的科學分類,另外增加了法人的類別,比如說農村的村委會、居委會這些都賦予了特殊法人的資格,那麼你剛才提到的問題,也還在討論當中,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時候,這個年齡下限6歲還是10歲,怎麼樣能有利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更有利於他們的健康發展,有很多問題還會在這次審議當中,經過代表們充分的審議和發表意見,進一步完善民法準則,民法準則的制定對於下一步民法典分編的編撰有統領作用,按照我們計劃在2020年完成民法典的編撰工作,這對於我們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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