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G347试通车期间公路通行安全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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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G347试通车期间公路通行安全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保证公路通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2018年10月1日起,G347普济圩至枞阳段一级公路(下称公路)试通车,试通车期限为3个月,全程限速60km/h。

二、严禁车辆超速、逆向行驶、随意掉头、闯红灯,行人不得随意横穿马路。

三、凡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四、上路行驶的农用运输车制动、灯光、方向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五、严禁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上路行驶。

六、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

七、车辆不得在公路上乱停乱放。因故障不能行驶时,须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八、公路两则建筑控制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不少于20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九、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十、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十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铜陵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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