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一大型普通客车超员2人 被交警要求立即“卸客”

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8年10月1日,国庆长假首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翟店中队民警在运稷一级路翟店执法站查获一辆营运客车超员。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进行宣传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11时许,中队长段小猛带领民警在运稷一级路翟店执法站进行国庆节交通安保工作时,发现一辆由万荣开往侯马的大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现象,经查该车为营运性质的大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人数为29人,车上实载乘客为31人,超员2人。发现此情况后,民警对车上超员乘客进行了卸客转运,直至车辆违法状态消除。

民警针对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员陈某耐心进行了宣传教育,并指出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罚款3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客运车辆超员,会造成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者挤在车厢内,如遇急转弯、刹车等紧急措施,无座乘客很容易造成在车厢内磕碰。稷山交警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坐超员车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东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