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很多機關公務人員都有這樣一個感受:在機關工作,具體的事好辦,動筆的事難為。所以,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從事寫作工作,認為寫文章是個辛苦活。很多人在機關裡歷練了多年,但仍難以有所成就,就是在應用寫作這塊短板上拉了後腿。

如果說“能幹”是機關公務人員的一項真本事的話,那麼“會寫”更是一種硬功夫,就像是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缺了哪一項,機關公務人員的工作都不會完整。

因此,機關公務人員要想把工作幹得漂亮,在機關上能立得住、立得久,就必須練就應用寫作的“硬功夫”。

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公文是傳達政令、請示工作、報告情況、洽談公務的一種常用文體,是概括、表述、傳達領導意圖的重要工具,具有鮮明的政治性、法定的權威性、嚴格的程式性和突出的實用性等特點。同時,公文還是一個單位的“臉面”,體現著一個單位的綜合管理水平。如果一篇公文寫得漏洞百出、錯誤連連,再如何標榜自己的管理水平高,也是蒼白無力的。所以,寫好公文,是機關公務人員的立身之本,是做好機關工作必須練就的一項基本功。

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一是文種選用要正確,不鬧笑話。要認真學習《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明確公文種類、注意事項、每種公文的寫法及要求,正確選用相應的文種,使寫出來的公文符合規範,從文稿的觀點、內容到措辭都要一絲不苟、精益求精。在文種選擇上,要熟知15個主要文種的具體適用情形,尤其要將通知和通報、通報和公報、請示和報告、決定和決議等容易混淆的文種區分清楚,特別是不能出現“請示報告”“意見的通知”等常識性錯誤。

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二是公文用語要規範,不能馬虎。語言是公文的第一要素,公文語言的突出特點是準確、簡潔、平實。準確,是說公文語義表述要準確明晰,包括語法意義的準確無誤和邏輯意義的明晰嚴密。用詞要準確,表述要準確,標點符號要準確,不允許出現有歧義和含混的說法,尤其是斷句要規範,要準確地表達意思。簡潔,就是語言要精練,簡明扼要。在句子運用上,要充分運用陳述句,規範使用無主句,不用或少用疑問句,做到簡潔而明白。平實,就是要莊重、分寸恰當,用字、用詞符合公眾審美標準,通俗易懂,要使用普通話詞語,多用程式性和專用詞語,避免方言、土語,善於將口語轉化為書面用語,要避免使用不規範的網絡用語。

寫好常用公文,是做好機關工作的最基本需要

三是常用文種要寫好,體現水平。特別是各類常用的公文要寫出層次,寫出高度。比如,經常用到的通知,要體現出系統思考和統籌全局的特性,提前把與通知相關的內容一塊想到、想周全,對通知所涉及內容的整個流程自己要先走一遍,把該說到的、該說明白的事項,一次性說到位,免得通知下發後讓接收單位再一遍一遍地打電話詢問、求證。現實工作中經常發生的,通知下發後又一個接一個地再下發補充通知的情況,就是對此種情況的最直接體現。再比如寫請示時,要嚴格執行“一文一事”原則,不能在一份請示中捎帶其他請示事項;主送單位要單一、具體,不能奉行“見了菩薩就叩頭”的思想;在說理上,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怎麼說”上,而不應僅僅注意“說什麼”,也就是要強調陳述的技巧。亞里士多德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蠢人用他知道的道理說服我,智者用我知道的道理說服我。”同理,擬寫請示的原因時,也不能只從本單位的立場出發去考慮問題,而是要改善心智模式,學會換位思考,善於從上級的立場出發,爭取用上級明白的道理說服上級,以求得幫助。所以,常用公文寫好了,是機關人員能力和水平的最好體現。否則,就是一塊短板,註定在機關工作中走不快、走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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