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扒车门”事件谈道之以政

由“扒车门”事件谈道之以政

  昨天网上沸沸扬扬的扒车门事件,据了解涉事女子为合肥市一所小学的教师,已从教近20年。行为师范,为人师表。不禁为这位人民教师汗颜!当地教体局通报称,女子目前已被停职检查。而且,目前铁路公安已介入调查处理。

  论语有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大概意思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内心向往。

  近日读《中华玄机——我要与你讲传统》(王蒙著),书中对这段文字解释成“也就是不用行政和司法手段,而首先要用道德手段和文化手段”,我深不以为然。

  行政司法手段与道德文化手段本应齐抓共管同时进行的,而没有什么先后顺序。法治成就了大秦帝国,德治谱写出贞观长歌。如果非要分个先后的话,相对于行政司法管理而言,道德文化管理是更高的境界。国家如此,企业亦如此——法治大于人治,而文化管理则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

  崇尚德治,我们可能会对新加坡的鞭刑嗤之以鼻,但事实上新加坡鲜见地铁凤爪女。

  新交规为什么要保护弱势群体,难道我们不应该让规则看守世界?

  我们对南京等地的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津津乐道,疏不知现象被后的法治支撑——被摄像头拍到或行人投诉不礼让行为,司机将受到严厉处罚。

  当我们困惑于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时,细想一下,对助人者恶意敲诈的摔倒老人在证据面前讹诈无果后哪一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治缺失,自然得靠“人治”——扶起摔倒老人之前,先找证人并拍照,保护自己留后路。善良者的悲哀呀!

  天际线的确能给人们审美视觉上的愉悦,但更重要的是人心与良知。在街头我们非常不愿意看到的是发票、办证、刻章、包小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赫然在目(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里,我想说的是,文化是做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

  文化的作用在于让人愿意干,而法治的作用在于让人不敢不干。二者是针对不同素质层次的人群。中国自古就有圣贤君子小人之分。勿庸讳言,如今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国人自然不全是道德君子。法治仍待强化,中国更需海瑞!

  法治与德治齐抓,行政共文化一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我们的中国梦!

附: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表示,对于这种阻碍列车关门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除非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才能够依《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进行处罚。如果达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标准,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韩骁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上述四项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根据该条例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该女子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韩骁表示,面对这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阻碍列车驶出站台的行为,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站台的铁路民警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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