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指南針|《人民陪審員法》亮點解讀 ④

法律指南针|《人民陪审员法》亮点解读 ④

《人民陪審員法》的公佈實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權利、推進司法民主建設新的里程碑。

法律指南针|《人民陪审员法》亮点解读 ④

關於《人民陪審員法》,今天繼續來了解:

1)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的數量上限;

2)對人民陪審員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護。

設定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的數量上限

人民陪審員法第24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每名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加審判案件的數量上限,並向社會公告。

規定每名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的數量上限,是為了實現人民陪審員的均衡參審,防止出現“駐庭陪審員”“編外法官”等現象,確保符合條件的人民群眾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司法審判。

加強對人民陪審員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護

人民陪審員法第28條規定,人民陪審員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打擊報復。對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就人民陪審員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出臺相關細則。目前,各地可以參照對法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護的相關規定,加強對人民陪審員及其近親屬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護。

法律指南针|《人民陪审员法》亮点解读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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