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長出庭 應訴「民告官」案

南方日報訊 (記者/南小渭 通訊員/史小君 林逢春)9月29日下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宗汕尾市城區某村民小組訴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確權、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的案件。汕尾市市長楊緒松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應訴,這是汕尾市政府2017年12月出臺《汕尾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以來,汕尾首例市長出庭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市直33個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近百人參加旁聽。

整個庭審現場嚴肅莊重,程序規範,在持續3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原告充分陳述了訴訟請求和理由,被告闡述了答辯意見,第三人也陳述了自己的意見。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案件將擇日宣判。

自2015年《行政訴訟法》修改以來,汕尾兩級法院高度重視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2018年1—8月,汕尾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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