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物价局日前制定公开了
《泰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
《泰安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
9月29日上午
泰安市物价局召开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就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改革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消费者、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和
社会组织17名听证参加人参会
据了解
本次听证会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燃气价格改革的指示要求
泰安市拟制定天然气配气价格
《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
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中指出: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民用天然气现行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础上顺加0.26元;对非集中供热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适当提高第一阶梯用气量。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配气价格
由于泰安门站由泰安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因此配气价格由泰山燃气集团和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两部分组成。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市物价局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和燃气集团的配气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结果:
港华燃气公司准许成本0.54元/立方米;准许收益率按5%计(省定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各市按不超过7%确定),本着“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配气价格,确定为每立方米0.74元(准许成本0.54元+按准许收益5%计算0.13元+现行国家税金按10%计算0.07元)。
燃气集团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06元(准许成本每立方米0.048元+准许收益按4%计为每立方米0.0047元+税金按10%计为每立方米0.0053元)。总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0元(0.74元+0.06元)。
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
价格联动遵循两条原则:一是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一年;二是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
理顺销售价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以中石油门站价格为主由每立方米1.6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86元,每立方米上调0.26元,即在现行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础上顺加0.26元。理顺后的价格为:
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含)立方米及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
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360立方米(含),执行每立方米3.31元;
第三阶梯:
用气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执行每立方米4.14元。对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适当提高第一阶梯用气量,初步确定为第一阶梯800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执行3.31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4.14元。上述各阶梯气量均包含基本生活用气量。
相关配套措施
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1.对“煤改气”用户按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2.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执行。
3.对持有城乡特困证的用户,每月减免6立方米第一阶梯燃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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