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福州公安主动出击
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
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
福州公安充分发挥主力军职能作用
在近年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的基础上
多措并举、精心组织
广辟线索、深入摸排
以打开路、重拳出击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并取得显著战果
截止8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42人,刑事拘留2633人,已批准逮捕1523人;从中破获案件1138起,缴获枪支6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226.69万元、房产213套、车辆26部。
不仅如此
在扫黑除恶行动的强大震慑下
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9.5%
上半年
福州市群众安全感率达98.361%
创历史新高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
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
看到这里
众所周知
黑恶势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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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那么常见黑恶势力表现形式
有哪些?
当前,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其组织形式和违法行为隐蔽性越来越强。
他们常以这样的形式表现: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警方提示
福州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全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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