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9月26日,福建省大田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大田县园林管理处主任林国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经查,林国强同志在任大田县园林管理处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借到四川省成都市参加城乡立体绿化与生态文明研讨会之机,在研讨会结束后,未经请示批准,擅自改变行程,携同驾驶员于2013年7月4日至7月6日前往四川九寨沟、黄龙风景区游玩。经林国强签批后,违规公款报销2人前往四川九寨沟、黄龙风景区游玩的住宿费、餐费、差旅费等计17087.60元,其中林国强违规公款报销6363.80元。2018年9月,大田县住建系统纪委给予林国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县上京镇延京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初太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香烟问题。经查,陈初太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在任职期间,上京镇延京村于2014年至2017年间,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香烟计4035元,用于会议和村务接待,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闽委办发〔2013〕20号)、《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精神。对此,陈初太同志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上京镇纪委给予陈初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记纪律规矩,越到重要节点,越要克服惯性、惰性,提高警惕,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盯住奢靡享乐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问责生威。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抓住主要矛盾,深挖彻查、从严处理。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车子”“盘子”“票子”等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刹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纠“四风”半步不会退、一刻不会松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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