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省路面交警開始配槍,新形勢下交警配槍的四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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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傳出消息,目前省交警總隊正對全川路面管控的執勤交警進行配槍,近期內一批槍械將陸續配備到大中城市一線交警手中。事件迅速引發熱議。不少人甚至產生疑問,交警可以配嗎?為什麼要配?如此多的致命性武器擺上街面,真的合適?

交警配槍有章可循,卻很少配備

比起武警、法警來,由於交警與普通公眾接觸頻繁,因而在部分人眼中,交警既不神秘又不權威:他們僅僅是道路秩序的維護者,處理交通事故,查糾交通違法…並沒有太過強制性的職能。

其實不然。

中國的警察制度從總體上可以劃分為治安警察、武裝警察(武警)、司法警察(法警)三大體系。他們並列,並各自承擔著不同的職責與任務。交警,則是治安警察的一個警種,全稱“交通警察”,是指在公安機關內設機構——交通管理警察大隊工作的人民警察。因而,他遵守和享有人民警察的規則和權力。

四川全省路面交警開始配槍,新形勢下交警配槍的四大原因!

部分地區交警已經配槍執勤。

根據1996年1月發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中的第二條,人民警察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

在總則中,《條例》闡述,所稱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警棍、特種防暴槍等警用器械;所稱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槍支、彈藥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除此之外,2008年12月,公安部發布《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規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應當配備多功能反光腰帶、反光背心、警用文書包、手持臺、警務通等裝備,必要時可以配備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執勤警車應當配備發光指揮棒、反光錐筒、警示燈、警戒帶等必備裝備,根據需要還應當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簡易破拆工具、防化服等裝備。

因而,《人民警察法》、《槍支管理法》等法律賦予了警察持槍的權利,交警如需配槍,只需依法取得《持槍證》,並按照規定管理槍支即可使用配槍。因此,有持槍能力的交警如欲配槍並未被禁止,“交警配槍”在法理上完全可行。

只是,在中國嚴苛的槍支管理條例下,一線民警不配槍是基本狀態,很多基層民警甚至一輩子都沒摸過幾次槍。就四川的交警而言,配槍率雖暫時沒有數據可以佐證,但在瀘州合江“交警帶女下屬開房弄丟配槍”事件中,我們可以窺見:合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共有4把槍,大隊長、副大隊長、事故中隊中隊長、城區中隊中隊長各有一把。即有一定級別和職位的交警才有配槍。

“新形勢”下,交警有了新的裝備需求

襲交警事件頻發

四川交警將全面配槍執勤,實現新形勢下“全警作業”。那麼,何為新形勢,為什麼會出現這個轉變呢?交警頻頻被襲成為一大因素。

7月16日凌晨,成都一輛白色奔馳車狂奔逆行,就為甩開身後的出租車——幾分鐘前,這輛奔馳車猛烈撞上了這輛出租車。最終,兩車在太升南路停下,滿身酒氣的90後司機被交警帶往醫院驗血。然而,在醫院司機情緒失控,揮拳襲擊交警,將交警打成輕微腦震盪。

7月25日下午14時10分左右,在成都北打金路口,未滿18歲的遂寧男子嚴某,駕駛一輛無牌無證摩托車,被執勤民警攔下。然而,在民警執法過程中,該青年氣焰囂張,並叫來父親嚴某某,將民警一拳打倒在地。

8月13日下午,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在糾正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輛兩輪電動車違法載人。交警隨即請這名男駕駛員靠邊,並請女乘客下車。然而,女乘客拒不下車,並對交警進行辱罵並且搶奪執法記錄儀,造成執法記錄儀的損壞,隨後一腳踢在了交警襠部,造成交警受傷。

四川全省路面交警開始配槍,新形勢下交警配槍的四大原因!

遂寧青年無證駕車被擋,叫來父親拳打交警。

8月15日,28歲的資陽人李萍(化名)駕車行駛在成都高新區紫竹東街的街頭,車牌被光盤遮住被交警攔下。交警執法過程中,她先是迅速扯下光盤,並在車上堅持不下來,拒絕出示駕駛證,還幾次試圖發動汽車,隨後給了交警一記響亮的耳光。

8月16日下午,在成都科興北路設卡處執勤的交警遇到了瘋狂貨車司機:撞開一輛警車,後退時碾到一輛警摩,被攔下後儘管連遭噴了3罐辣椒催淚噴霧,司機仍然手持鐵條和民警對峙。

交警被襲事件頻發,讓大家意識到交警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中,預防暴力和處理暴力的警覺性逐漸降低,自身安全難以保證,需要加強警備。

盜搶等治安、刑事案件增多

近年來,發生在公路特別是高速公路的盜搶等治安、刑事案件增多。交警作為一線警種,要求公安交警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基礎上,必須具備維護道路治安穩定、打擊犯罪的本領和技能。

作為我省首批交警配槍上崗的城市,今年6月1日,成都正式開始在中心城區部分重點區域、主要道路及重點路口,安排執勤民警配槍上崗執勤。除成都之外,資陽、甘孜、阿壩等地交警,現在已經開始在重點路段、路口實行持槍上崗。

6月13日16時50分許,在成都沙灣路與金沙路交叉路口,3名男子正在毆打一名男子,成都交警二分局副大隊長雷強在喊話制止無效後,出示配槍將其制服。這是成都交警配槍上崗後,首次使用配槍控制嫌疑人。

維穩、反恐需要

反恐防暴、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在6月2日成都市委召開的反恐維穩工作專題會議上,領導人強調,重點要堅持“屯警街面、動中備勤、武裝處突”,加強顯性用警,最大限度把警力擺上街面;同時要求對各種暴力恐怖活動,要敢於依法使用武器、警械,露頭就打,堅決摧毀敵對分子的破壞企圖。

四川全省路面交警開始配槍,新形勢下交警配槍的四大原因!

成都“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誓師大會”。

7月6日下午,成都交警高新大隊舉行反恐實戰的涉暴車輛攔截科目演練;7月20日,南充蓬安縣交警大隊開展了反恐防暴訓練;同時,在四川公安系統平時舉行的反恐防暴演練中,交警也不會缺席,比如今年5月30日上午9點半,在成都世紀城新會展中心,2150名特警、消防、武警、交警、機關民警等參加了成都警方舉行的“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誓師大會”……交警作為一線實戰警種,提升其裝備、實現全面配槍執勤似乎呼之欲出。


轉自: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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