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黑幫」火併案紀實(十七)

宜賓“黑幫”火併案紀實(十七)

突審“四大金剛”

市局、區局的主要領導,乃至部分偵察員的腦海裡都曾躍出過這種想法。

當時黃毛毛還沒有逃跑,黃毛毛手下的眾多小弟還滯留在宜賓。隋文昌手下的眾多打手還在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如果警方在這個時候收網,這應該說是酒美肉肥的一頓盛餐。

倘若案件已有實質性的進展,倘若我們手裡把握了黃毛毛乃至他手下小弟的犯罪證據,這當然是逮捕他們的絕無僅有的大好時機。

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也就是說,就當時而言,我們並不具備實施大拘捕的條件。

其一,弔唁及送葬的人群中魚目混珠,好壞人交織在一起。

其二,社會上的黑道亡命徒,參加這類活動都會攜帶武器,一方面他們懼怕公安,另一方面又擔心遭人暗算,警惕性極高,重要人物一般都是露過面即走,留下來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外圍人員。

其三,隋文昌被殺已經過了五天,其團伙內部的情緒應該有所緩解,但隨著為隋文昌做喪,他們的情緒可能發生較大反彈。警方把控制場面作為頭號任務是正確的,盲目抓捕,很可能引發犯罪團伙間以及團伙與警方的暴力衝突。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時間——

時間給我們開了個小小的玩笑。3月30日,瀘州警方由杜副局長帶隊來到宜賓,提供了瀘州“3。27”兇殺案的詳細資料,第二天,即3月31日下午,宜賓警方捕獲周玉祥。31日晚上,審訊獲得突破……在成都,警方3月31日深夜獲得珠峰賓館的信息,4月1日凌晨抓人——而隋文昌的喪事自30日下午 5時始,至31日早晨結束。換句話說,警方獲得“3。25”案件的重大線索,比隋文昌的大出殯,晚了10—24小時。

在各方情況明瞭之後,陳國富副局長經請示局黨委及省廳偵察局,發佈了對組織參加“3。31”大出殯的人員進行拘留審查的命令,此時,黃毛毛團夥的主要成員、隋文昌團伙的主要成員,均已逃離了宜賓。

陳劍洪、王剛等人於3月22日乘飛機飛往北京“旅遊”。紀曉華於3月28日離開的宜賓。紀曉華走前,黃毛毛拿出一口袋錢,大約有十幾萬,要他出去“跑灘”,紀曉華僅從中拿了兩萬元,告訴毛毛,他夠用了。黃毛毛本人3月30日晚上去隋文昌靈堂弔唁之後,立即離開宜賓。黃毛毛手下人員於志軍、王剛、李山等人,均於30日深夜逃離宜賓。陳劍洪等人自北京返回宜賓途中,聽到消息,滯留在成都,向“家”中要錢繼續在外“跑灘”。穆三毛隻身逃往雲南。而黃毛毛及手下骨幹人員如湯泉、陳劍洪等人的親屬,早在“3。19”案發生前,便被安排到新馬泰旅遊,此時均不在宜賓。

隋文昌集團的主要成員宋亞平、郝四、趙茗、及楊威、楊猛等人,在為隋文昌做完喪事之後,也全部“失蹤”,或逃往外地,或在宜賓周圍各縣藏匿起來。

省廳4。1聯席會議

宜賓、瀘州兩地公安機關對“3。19”、“3。25”案,及“3。27”案各自立案。按照本地案件的案發情況、偵察條件、獲取的線索,各自進行部署,都取得了相當的進展。

宜賓兩案,牽涉社會上幾大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瀘州案就案件本身來說,是當地建國以來第一起涉及軍用槍支殺人案,兩地公安機關都非常重視,兩地案件都在省廳掛了號,為省廳掛牌的督辦案件。兩地案件越走越近,兩地公安人員已在成都會師。併案已成為必然。

為協調兩地關係,推進偵察工作順利開展,省廳偵察局在黃建華副局長的主持下召開了有省廳偵察局、宜賓市公安局、瀘州市公安局三家參加的工作會議。

瀘州的孫仲文、葉浩兩位副支隊長已在成都,省廳通知瀘州刑警支隊支隊長王定全來成都開會,同時通知宜賓市局刑警支隊鄭易支隊長、翠屏分局程忠實副局長、刑警大隊楊光大隊長來省廳參加工作會議。

會上,兩地分別彙報了案情和偵察工作進展情況。此時,涉黑團伙頭目隋文昌大出殯的消息已傳到成都。省廳有關領導對此十分重視,指示宜賓公安局要以“3。25”案及“3。31”大出殯為突破口,加大打擊力度,全力追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

會議研究了兩地案件的併案問題。

省廳認為,宜賓、瀘州兩地發生的案件,有內在的因果聯繫。瀘州“3。27”案件,可以判定為宜賓兩案的繼發案件——湯泉為了掩蓋其罪行,殺人滅口。兩地案件,是同一個犯罪團伙所為,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宜賓,被害人也均在宜賓。因此,省廳偵察局決定,兩地三案併案偵察。省廳在充分肯定瀘州方面的工作的基礎上,本著對偵察工作有利的原則,確定了案件的管轄範圍。省廳決定兩地案件總稱為“3。25”系列案件,案件由宜賓市公安局主辦,瀘州公安局協辦,省廳督辦。

瀘州方面尊重省廳的決定,將“3。27”案前期形成的有關材料全部移交給宜賓警方;把在成都抓獲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移交宜賓警方帶回;把偵察工作中提取的犯罪證據材料移交給宜賓警方。

工作會議上,省廳偵察局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幾點要求:

一、全力追捕紀曉華。

二、對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強審訊,儘快固定證據。

三、規定了此案的紀律:凡是已經採取拘留以上措施的人員,變更措施要經省廳批准。

四、專案隊伍要精幹,專案組成員要認真審查,凡與犯罪團伙成員關係不清的人員,應當迴避。

五、廳偵察局成立專門班子。偵察局為黃建華副局長,偵察處為龐雪明副處長,大案科為偵察員王強,三人間實行垂直領導,單線指揮,不與任何人發生橫向聯繫。

這次會議的主要收穫有三點,第一,決定併案,捋清了案件的管轄範圍,便於統一指揮;第二,確定了單線垂直領導的工作模式,規定了保密紀律;第三,把改變拘留以上措施的權力收歸省廳,這一方面加強省偵察局的監督力度,同時也是為基層公安機關撐腰,是減少干擾的一項有效措施。

此三條,在後來的偵察實踐中,對案件的偵破,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瀘州刑警支隊在省廳九處和刑偵局的大力支持下,一舉在成都珠江賓館抓獲於志軍、王剛、李山、史某某等四人,關押在成都看守所,並連夜進行了突審。

4月1日,省廳聯席會議後,瀘州警方把已抓捕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宜賓警方。宜賓市局派分局李玉文中隊和巡警一大隊,用專車把犯罪嫌疑人押回宜賓。為防止串供,仍採取了分散羈押的辦法。湯泉仍關押在屏山縣看守所,於志軍、李山押在宜賓縣看守所,王剛送到在南溪縣看守所。隋文昌的姘婦孫玲玲,轉移到宜賓縣看守所女號看押。

宜賓警方接手後,審訊工作的力度加強了。

於志軍的審問由宜賓刑警支隊的何大軍承擔。

於志軍,29歲,工人家庭出身,母亡故。1998年春曾在象鼻鎮打架傷人,賠償醫藥費一萬元。同年10月,在宜賓市安阜鎮與張偉一起,在鬥毆中將李昌華打死。於志軍前期為隋文昌團伙的重要成員,1999年後,投靠黃毛毛,又成為黃毛毛團夥的重要成員。

據於志軍交代,他與陳劍洪、宋某、王剛、紀曉華準備一起上北京,訂好22日的機票後,紀曉華因故未走。於志軍因賭帳未收上來,也滯留在宜賓。

3月23日,於志軍在紅珊瑚茶房的賭場裡看見紀曉華,問起上北京之事,紀曉華並未露真情。

3月24日,於志軍打電話給陳劍洪,陳劍洪等人正在北京天壇公園遊玩。

3月30日,陳劍洪給於志軍打電話,告訴說,他們已回到成都。於志軍馬上告訴他:“宜賓現在很亂,文昌死後,公安局到處抓人,宜賓不能回來,我和李山馬上就走。”陳劍洪說:“等你過來再和我聯繫,我們在成都見面。”

宋某因攜帶的路費已經花光,委託於志軍過來時為他帶些費用。

因此,於志軍在紅珊瑚茶房打電話給宋某的女友蝴蝶,蝴蝶拿一萬元交給於志軍。於志軍也向自己的女友的母親借款二萬元,自籌二萬元,作為此次“旅遊”的費用,把錢裝在一隻密碼箱內。

密碼箱裡還有一串汽車鑰匙,鑰匙是湯泉的。3月27日湯泉到公安局“自首”前,就把蘭鳥車交給於志軍保管。這幾日,於志軍開著蘭鳥車,在宜賓市裡風光了幾天。

30日晚上10點,於志軍和李山在宜賓敘府賓館門前花 900元包了輛桑塔納轎車,開到成都。下高速公路時,他和陳劍洪聯繫上。當時陳劍洪在成都的“零點酒吧”唱歌、喝啤酒。陳劍洪叫他們過去。於志軍說:“我們帶著行李,過去不方便。”問清他們住在珠峰賓館,就先到賓館,用李山的假士兵證登記了房間。這個假士兵證和紀曉華的證件一樣,均為假軍人閻學禮的“作品”。

於志軍並不知道隋文昌被殺內幕,他是交叉人物,與黃毛毛與隋文昌,關係都不淺。

於志軍在宜賓也算個人物,是位終日泡賭場的“大耍”。於志軍認識的五行八座閒雜人物極多,乾孃、乾姐、大師兄、小師妹一大群,數不勝數。他手下養著四五個小弟,經常在賭場里豪賭,同時放水,收水錢,追水帳。

何琦就是於志軍的小弟,另一個小弟叫娃娃。何琦被紀曉華殺害前,經常和娃娃在一起。

於志軍近日賭事不暢,在紅珊瑚茶房賭錢,他做莊輸掉二十四萬。接下來由夜明珠茶樓老闆坐莊,他押閒又輸掉十餘萬。轉天與象鼻鎮一位老闆連手坐莊,結果更慘,兩人輸掉近七十萬,每人三十幾萬。後來另一位姓周的老闆坐莊,他扳回十五萬。晚上,他和女友一起去地平線茶樓小耍,贏回四萬。前後平帳,這幾日一共輸掉四十二萬,其中欠水債二十七萬。

於志軍說,他離開宜賓也是為了躲水債,時間拖久了,再來再去講清,只還本錢。其實這是個藉口,真正的原因是他得到消息——有人告訴他,由於隋文昌被殺,公安局要把宜賓所有有底案的人全抓起來。於志軍負有命案,曾與張偉一起,把李昌華打死。此外,他受黃毛毛之命,騎摩托車追殺七鼓眼,是重要殺手之一。得此消息,立刻籌款外逃……

王剛,26歲,他原與於志軍在同一家工廠上班,是師兄師弟。離職後,於志軍介紹王剛到隋文昌在長寧縣開的賭場,幫隋文昌看場子,每月拿薪水和獎金。那時,隋文昌對他很器重,沒錢花便可以找昌哥要。後來,於志軍盤下一家卡拉OK廳,請王剛過去幫忙。這邊生意一忙抽不出身,王剛也就沒時間去給文昌做事。但隋文昌懷念舊情,時常喊人到他們的OK廳來消費,關照他們的生意。

據王剛說,他與隋文昌關係走淡,是為了一件他所“看不起”的小事。他有個朋友,叫小狐狸。一次,隋文昌喝多了酒,在迪吧裡看中小狐狸的女友,非要霸佔人家。小狐狸很憋氣,把自己灌醉之後,提刀要去殺文昌,被王剛死死按住。雖然如此,王剛認為文昌這件事做得過了分,以後漸漸不願再與他往來。

這是情結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於志軍倒向了黃毛毛。他與於志軍交情很鐵,他自然也會跟著於志軍,倒向黃毛毛的。

事情的複雜性在於:原本是王剛的小弟的小狐狸,與隋文昌鬧了場“大不敬”的矛盾,後來卻跟定了昌哥。而原來跟著昌哥的瓶瓶,卻脫離了隋文昌,跟上了王剛。王剛為他買手機,當作自己的小弟養了起來。

王剛也參與了黃毛毛布置的對七鼓眼的追殺,第二次,他把手下的瓶瓶介紹過去。

王剛3月22日和陳劍洪、宋某一起飛到北京,住在王府井大飯店。他們在北京住了八天,長城、故宮等旅遊景點轉了一遭,晚上到陽光夜總會消費,泡小姐。外出遊玩也把小姐帶在身邊,好好地花天酒地紙醉金迷了一番。

3月29日回到成都,陳劍洪和紀曉華聯繫上,大家一起住進珠峰賓館。見到紀曉華之後,陳劍洪、王剛等人才知道出去這幾日,宜賓已發生諸多事情。

陳劍洪又打電話與於志軍聯絡,摸摸“家裡”的形勢。果然,於志軍說:“不要回宜賓,宜賓現在亂得很,公安局到處抓人。”陳劍洪等人當即決定,在成都等候他們過來。大家見見面,把資金備足,繼續在外地漂游。

3月30日,陳劍洪、紀曉華、王剛、宋某四人晚上出去,在“零點迪吧”唱歌,喝啤酒,吃串串香消譴。

午夜之後,於志軍等人抵達成都,給陳劍洪打通電話。宋某先過去,幫於志軍他們登記了房間。又返回來,在迪吧玩到凌晨。大抵是商量這次“旅遊”的目的地。於志軍想去北京,陳劍洪諸人因剛從北京返回,欲去廣州,沒最後拿定主意。天將明時,幾人回到珠峰賓館睡覺。

此時,瀘州警方獲悉紀曉華曾在W家落腳,並未查到珠峰賓館。

3月31日,臨近中午,大家陸續起床。先到八寶街去吃牛肉麵,接著又到人民商場轉了一圈,於志軍買了些用品。這期間陳劍洪接到一個電話。回到賓館,他和紀曉華突然決定先走。

紀曉華對於志軍說:“你們不是帶了幾萬塊錢嗎,借我一萬,我和劍洪有事,先走一步。”

李山問:“你們去哪裡?”

紀曉華說:“你不要管,我們去辦件事情。”

於志軍便從他的密碼箱裡拿出一萬塊錢,交給紀曉華。紀曉華和陳劍洪兩人整理好行李,下午三點離開賓館。

不好判斷二人提前離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據於志軍、王剛、李彬交代,二人的決定十分突然,他們也覺得事情蹊蹺。不過,按行裡的規矩,“出去做事”,是誰也不好多問什麼的。

紀曉華、陳劍洪走後,李山覺得減少一萬元經費有些緊張,便打電話給留在宜賓的史某某。史某當天晚上趕到成都珠峰賓館,給他們把錢送過來。

李山32歲,曾因搶劫罪被判刑四年。他比於志軍、王剛都要大些,但地位沒有他們高。他平日也在賭場裡耍。因年齡關係,自認為與隋文昌、黃毛毛都有交情。李山身有積案。1999年,他幫一“朋友”討要債務,索回一批白酒。他委託另一“朋友”大蚊子販給重慶一酒販子。但貨款始終沒付。李山懷疑大蚊子做扣,把他酒錢黑下了。幾經交涉,大蚊子百般抵賴,反稱那批酒是假酒,被工商沒收。李山激憤之中找到獄友趙強,帶了幾名弟兄找到大蚊子的家,把大蚊子、小蚊子一頓亂刀,統統砍傷。大蚊子第二天報案,李山此案並未了結。

史某某參與的事情較少,他到成都,主要是應李山之約,為他送錢來的。

第一追捕小組由渝抵粵

省廳決定瀘州案與宜賓案併案偵察,宜賓市局鄭易支隊長返回宜賓後立即把省廳會議精神向主持此案偵察工作的陳國富副局長做了彙報。按照省廳要求,第一件大事就是追捕要犯紀曉華。

市局黨委和支隊領導研究決定,指派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全國優秀民警季克儉和翠屏區刑警大隊偵察員楊靜二人前往省廳,領受追捕紀曉華、陳劍洪的任務(當時我們已經獲悉,紀曉華和陳劍洪在一起。)

此次追捕工作,嚴格遵照省廳會議的要求,派出人員要少而精,

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季克儉、楊靜接受任務時,並不知道具體工作細節。他們被要求:除接受指揮部直接指揮人員的指令外,與原部門、原領導及任何其他人員均不得發生聯繫,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他們工作任務的內容和目的地。對家屬只能稱出差,不得透露出差地點。到外地之後,不得與任何與任務無關的人員通電話。

實踐證明,在打黑,特別是在追捕涉黑團伙成員的過程中,這樣的紀律非常必要。這並不會撮傷辦案人員的積極性,也不會傷害原單位同事、原單位領導的感情,完全能夠被基層和各級領導理解、接受。這樣做,除了對辦案有利,還有幾個好處:一,任務單純,辦案人員易於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二、對“無關”的事情,知道得越少,壓力就越小,干擾也越小,辦案人員沒有工作顧慮;三、嚴格的保密紀律,本身就能刺激辦案人員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四、避免其他人員“走透消息”,保護我們的隊伍,減少犯錯誤的可能性。

季克儉、楊靜二人4月2日趕到成都,立刻與省廳專案人員王強取得聯繫,彙報了他們所掌握的紀曉華、陳劍洪的個人資料,包括二人的具體身份、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照片等,以及紀曉華手中持有化名為王勇的某部隊的假士兵證等情況。

王強、季克儉等人通過調查獲悉,紀曉華、陳劍洪等人,除珠峰賓館外,在成都還有另一個落腳點——蜀漢賓館。

4月3日,王強、季克儉、楊靜到蜀漢賓館進行調查,未發現紀曉華、陳劍洪的行蹤。

第一追捕小組與宜賓指揮部聯繫,指揮部在突審於志軍等人時獲悉,陳劍洪曾有過南下廣州的意圖。其他情報線索也反映出,二人有可能已經前往廣州。結合時間、飛機航班、火車車次等因素綜合分析,警方認為,紀曉華二人未坐飛機,很可能於4月1日下午,乘坐火車離開成都,經貴州前往廣州。其目的地應是廣州。

宜賓指揮部中心組鄭易指示,季克儉等人應立即前往廣州追捕二犯,並提示他們注意,對方可能持有軍用槍支。

4月3日中午,王強、季克儉、省廳九處胡勇三人登機,於下午五點抵達廣州白雲機場。

當晚,王強、季克儉等人便與廣東省廳大案處取得聯繫,通報了案情。省廳派人接待,把他們安置在省廳招待所休息。

4月4日上午,追捕小組向省廳大案處詳細彙報了“3。25”系列案件的案情及被追捕人情況。大案處非常重視,立即抽調警力,協助追捕小組,展開調查工作。

湯泉在他十幾年坎坷的江湖生涯中,從未淪落到如此地步。

在黃毛毛的“公司”,湯泉專橫跋扈慣了,與警方打交道,他常常也是趾高氣揚。在他看來,跟毛哥作對的人,殺幾個算不得什麼,這是黑道上的事情,自有黑道的解決辦法。他也非常相信黃毛毛,毛哥要他到公安局自首,把出租車的事情講清楚。他知道,毛哥肯定已經把背後的工作做穩妥了,公安就是去抓,也抓不出什麼東西,到時候只能放人。

以前也是這樣,出了事情,毛哥那裡做做手腳,跟公安局擺平關係,也就化險為夷了。多年來他們的路,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3月25日下午六點,湯泉在宜賓華榮大酒店裡接到於志軍打來的電話。於志軍說:“昌哥又出事了,這回夠嗆,身上中了七八槍。我們幾個在沁源茶樓正在商議,要不要過去看看?”湯泉說:“我這會子有事,過不去的。”說著就把電話掛斷了。

當天晚上,湯泉在華榮大酒店吃晚飯,他的精神很好。吃飯的時候,聽著周圍人都在議論:隋文昌被人打死了,同時打死的還有一個叫張一兵的娃。

飯後,湯泉接到一個秘密電話,是劉丹打過來的。劉丹說:“湯二哥,你在哪兒,我和小王二娃在二二四電廠這地方等你。”

湯泉立刻開車過去,在電廠附近轉了轉,路邊站出兩個人來。湯泉讓他們上車,沒再多問什麼,從包裡掏出兩萬塊錢,給他們每人一萬。然後兩下分手。

湯泉開著蘭鳥車在街上逛,連續打了兩個電話,然後把車開到南門橋下濱江路地下停車場。等了片刻,一個叫雷向軍的年輕人來到停車場。雷向軍和他打過招呼,啟動不遠處的一輛紅夏利出租車。

兩輛車一前一後,開到冠英街,雷向軍把夏利車在路邊停好,從車上提下兩個包,一個包沉甸甸的,另一個是旅行包。他走過來,上了湯泉的車。

湯泉開著車,用手機打電話。

“谷明嗎?你的車在冠英街,你手上不是有鑰匙嗎,馬上過來取車吧。”

湯泉把雷向軍送到某酒業公司劉老闆的家,雷向軍提著裝槍的大包下車,湯泉也跟著下來,看著他把包藏好,然後對他說:“你過去,把劉丹的旅行包捎給他。”

一切都安排妥當,湯泉打算去洗個澡,徹底放鬆一下。然而,晚上 9點鐘,他剛剛與雷向軍分手,就接到谷明的電話。

谷明問:“出了什麼事,我們出租車公司打兩道電話到我家,問今天下午我的車子是哪個開的?”

湯泉那時就覺得,事情不好,車子的事,叫人家抓到把柄了。

他說:“你莫慌,我馬上過去,給你擺清楚。”

隨即他來到谷明家。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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