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耿丽玫等人公款参加社会化培训、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辽宁省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耿丽玫、副局长黄建平、老边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卜宪宇公款参加社会化培训、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12月,耿丽玫、黄建平、卜宪宇公款参加在海口市举办的应由个人付费的社会化培训,培训前后,前往三亚市公款旅游15天。3人培训费7800元,住宿费、交通费等旅游花费12372元均用公款核销,3人还以公务出差之名违规领取公务出差补助1980元。2018年6月,耿丽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8月,黄建平、卜宪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和违纪所得。(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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