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检察院组织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第十八期视频培训班

8月9日下午,响水县检察院受响水县公安局邀请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第十八期视频培训班。接到邀请后,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杨娜高度重视,提前要求印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的审理指南(一)》,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并积极动员、带领部门干警前往会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由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陈迎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南(一)》进行解读。陈迎副庭长针对我省在环境污染刑事审判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指出主要存在量刑过轻、量刑尺度不一、遗漏单位犯罪、漏判没收违法所得等情况;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严格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并对环境污染犯罪在量刑必备的重要案件事实进行汇总,提出了相应的量刑指导规范。

会后,杨娜副主任组织干警交流学习体会,大家表示,通过这次的视频培训学习收获很大,对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了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和思路。杨娜副主任提出,我们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去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在面对新类型案件才能游刃有余,才能不断地提高我们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响水县检察院组织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第十八期视频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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