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紋身男案,于海明先生案件撤銷

寶馬紋身男案,於海明先生案件撤銷

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沒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死

寶馬紋身男案,於海明先生案件撤銷

認定主要事實

1.案件起因。案發當晚,劉海龍醉酒駕駛皖AP9G57寶馬轎車(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

2 案件經過。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鑑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釐米,其中刀身長43釐米、寬5釐米,系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勘查,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釐米長刀痕)。劉海龍跑向寶馬轎車東北側,於海明返回寶馬轎車,將車內劉海龍手機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達現場後,於海明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給處警民警(於海明稱,拿走劉海龍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3.案件後果。劉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法醫鑑定並結合視頻監控認定,在7秒時間內,劉海龍連續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腸繫膜破裂;其餘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並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處開放性創口及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於海明經人身檢查,見左頸部條形挫傷1處,左胸季肋部條形挫傷1處。

寶馬紋身男案,於海明先生案件撤銷 網上熱議的是:電動車司機應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呢?現在法律已經給了我們公正的答案:崑山市公安局9月1號已對此案做出情況通報,“騎車男屬正當防衛”。

網友說於海明先生案撤銷,得益於兩個公開的視頻,引發民意共振,當然這幾個細節非常關鍵:①第一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腸繫膜破裂,是致命一刀。②繼續追砍兩刀均未砍中,其中一刀砍中汽車。③基於前兩點,在7秒內刺砍劉的多刀,是個連續行為。這是最可能搖擺模糊之處。④停止追擊,在車上拿劉的手機防止叫人,有勇有謀,符合正當防衛意圖。很經典的案例,雖說未必能複製,但提供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回應了人心,維護了正義。 希望這是一個能夠激活正當防衛殭屍條款的基準案例。

著名歌手主持人發微博說:俗話說得好:惡馬總有惡人騎。你兇,總會碰到比你更兇的;你想摸魚,不小心摸了大白鯊。想捅人結果被捅死的“崑山龍哥”是個現世報,也是個啟示錄。每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一類型的惡霸、地痞、無賴、或是滿嘴跑火車的,人間有因果、正義不缺席,早晚收拾你,你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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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再進步。法律也在不斷完善,相信人間正道是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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