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家被拉走,灌酒、毆打、拍裸照,指控強姦遭否認

沿海季候風將幾日前的酷暑吹得無影無蹤,人也感到無比怯意,但對於江蘇省東海縣女子鄭麗花(化名)來說,心情卻一點都輕鬆不起來,自己17歲的女兒楊小云(化名)已經有近大半年時間沒有出門,也不跟人說話,那段慘痛的經歷至今依然折磨著這個曾經天真爛漫的少女。

女孩在家被拉走,灌酒、毆打、拍裸照,指控強姦遭否認

2017年4月4日這天正是清明節,還在上中學的小云正在家裡整理書包,準備第二天去往學校。這時候,曾經的閨蜜沈玲玲(化名)忽然來到她的家裡,沈玲玲初中畢業後就到外地打工了,兩人見面後異常高興。閒談了一會,沈玲玲邀請小云到外面去玩,小云拒絕了,但沈玲玲好像很熱心似的,硬是將小云拉出了家門。

因為父母都在上班,小云也沒來及跟父母說。沈玲玲帶著小云先在東海縣城逛了一圈。在步行街時,兩名男子和沈玲玲搭訕,小云見有不認識的人想要離開,但沈玲玲說都是朋友。通過介紹,小云瞭解到一個30多歲的男子叫陳某,年輕一點的叫劉某,幾人相約一起逛街,隨後將小云帶到一處民宅裡,沈玲玲說是陳某的家。

不知不覺天黑了,小云說要給父母打個電話,可沈玲玲一直勸她說跟自己在一起放心吧,就這樣小云和他們在陳某家裡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吃完飯,陳某忽然收走小云的手機,小云吃了一驚,遂上前去搶,誰知被陳某一腳踹倒在地上,跟著就是幾個耳光,打得小云暈頭轉向,隨後陳某將小云拖進屋內,在屋裡打開一瓶白酒給小云灌下去,或許是酒精的作用,小云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掙脫了陳某衝出屋子,但隨後又被沈玲玲和劉某控制,小云告訴沈玲玲陳某灌她喝酒,沈玲玲說只要聽話就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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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小云才知道自己受騙墜入了魔窟。原來陳某和劉某、沈玲玲都是社會閒散人員,一直在尋找目標想帶出去做小姐賺錢,幾經踩點,沈玲玲盯上了自己曾經的同學小云,於是半是誘騙、半是拉扯將小云弄了過來。陳某這時候出來又將小云拉進去,並脫掉小云的衣服進行猥褻並拍下小云的裸照。

當天晚上,小云稍微有些清醒了,這時候陳某又拿出手機來給她拍照片、錄像,並讓她做不雅動作,稍有不從便遭到毆打。過了一會兒,陳某有些累了,便在小云身上摸來摸去,小云拼命掙扎,陳某說再不聽話就把裸照發給她同學和父母,還威脅把她捆起來扔進河裡,乘小云害怕之餘,陳某對小云實施了強姦。

在隨後的幾天,小云多次遭到陳某的強姦和毆打,按照沈玲玲交待的就是要小云順從,以便後來做小姐賺錢容易掌控。4月9日,感覺小云已經屈服,陳某說可以上工了,於是將小云帶到常州一個賓館,誰知一看小云貌似未成年,並沒有被接受,於是陳某等人又將小云帶到山東臨沂,在交涉過程中也沒有成功。

在此期間,陳某還多次對小云實施侵犯,直到2017年4月15日11時許,正準備帶小云出門到北京的陳某等人在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被抓獲,小云獲救。面對隨警方到來解救自己的父母,小云一度崩潰。

說起犯罪分子,鄭麗花稱自己殺人的心情都有了,但還是希望法律能還小云和自己一家人公道。鄭麗花說,女兒小云回家後,明顯和之前不一樣,現在根本不敢去上學,在家裡說話也少了,也不想出門,吃的也很少,感覺她精神壓力很大,晚上自己不敢睡覺都要人陪著,睡覺的時候突然驚醒,有時候自己一個人就哭了。自從女兒出事後,自己也辭了工作一直在家裡守著。

2018年2月,當地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審理過程中,陳某辯稱,公訴機關指控自己非法拘禁被害人錯誤,自己也沒有對被害人實施毆打、虐待,也沒有強姦,跟小云發生性關係都是小云自願的。陳某辯護人也認為,被告人陳某沒有非法拘禁他人的主觀故意,事先也沒有和他人共謀拘禁一事,應不構成非法拘禁罪、強制猥褻罪、強姦罪。

經過當庭舉證、質證,以及沈玲玲、劉某的供述、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平面圖、現場照片、DNA鑑定、其他證人證言予以證實,陳某確實對小云實施了非法拘禁、強制猥褻、侮辱、強姦。法院認定公訴機關證據來源合法,內容證實,且能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足以認定被告人陳某對被害人小云實施非法拘禁、強制猥褻、強姦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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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輪的質證辯論,法院最終對陳某及其辯護人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陳某違背婦女意志,強制猥褻、侮辱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被告人陳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陳某罪名成立,陳某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面對一審結果,對鄭麗花和小云來說,也算是一個安慰,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鄭麗花期盼有個公正的結果,讓犯罪份子陳某受到應有的懲罰。(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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