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案件信息」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琪提起公訴

「重要案件信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琪提起公诉

近日,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王琪涉嫌販賣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訴。

經查明,2018 年春節前某日,被告人王琪將一包毒品冰毒以人民幣400 元的價格販賣給他人;2018 年4 月24 日,被告人王琪以人民幣520 元的價格將一包毒品冰毒(重0.79 克,經鑑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通過快遞寄送販賣給潘芍明;2018 年4 月25日,被告人王琪以人民幣450 元的價格將一包毒品冰毒(重0.73 克,經鑑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通過跑腿公司寄送給楊本雁時被公安人員查獲。

2018 年4 月25 日18 時許,公安人員在溫州市甌海區新橋街道金蟾3組團7 棟樓下抓獲被告人王琪,在其隨身攜帶的圓通快遞盒子內查獲一包毒品冰毒(重48.34 克,經鑑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次日,公安人員在被告人王琪居住的溫州市甌海區新橋街道金蟾大道3 組團7 幢604 室內查獲一小瓶冰毒(重1.97 克,經鑑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等物品。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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