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終於等來無罪判決!檢察機關成功抗訴一起搶劫、盜竊案


13年終於等來無罪判決!檢察機關成功抗訴一起搶劫、盜竊案

55歲的陳德起是河南省鹿邑縣人,不認識幾個字,只會寫自己的名字。2005年,他因涉嫌參與一起挖洞入室搶劫案被抓,隨後被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服刑期滿,陳德起依然不服判決,2016年7月1日向周口市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向法院提出抗訴。

8月13日,法院再審宣判陳德起無罪。近日,記者聯繫到陳德起,他表示已經申請國家賠償,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會在兩個月內落實到位。

趕集時被當成嫌犯抓獲

2005年3月29日夜,鹿邑縣某村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一村民家遭數人挖洞入室搶劫,家中價值2000餘元的手機、電視機、影碟機被搶走。

2005年4月中旬,陳德起去集市買樹苗。派出所民警接到了被搶村民報警電話,稱其妻子劉某在集市上發現了之前搶劫自己家的人。於是,民警在集市將陳德起抓獲。在此之前,同案犯罪嫌疑人丁廣記也被抓獲。

劉某在陳述中說:“陳德起在集市上買楊樹時被我發現了,我觀察他好久,聽他說話的聲音,看他走路的姿勢,確定是他乾的。我不能確定他的聲音,但聲調像他。當天我報案確定是他還有一個原因——我一跟著他,他就躲。”

2006年6月6日,鹿邑縣法院作出判決:陳德起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4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丁廣記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15年2月11日,因獲減刑,陳德起服刑九年零十個月後刑滿釋放。而丁廣記則在服刑期間,於2006年9月29日保外就醫病亡。

出獄後,陳德起四處奔走申訴。2017年5月2日,周口市檢察院向周口市中級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周口市中級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未提供新證據證明原審判決確有錯誤,對檢察建議不予採納。同年8月9日,周口市檢察院向周口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

矛盾重重的言詞證據

陳德起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被帶到派出所後,並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民警告訴他犯了搶劫罪和盜竊罪,他一聽整個人都懵了,聲稱:“我沒幹,我冤枉。”

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顯示,陳德起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均未作有罪供述,而是辯解被丁廣記報復。“我有20多天沒有外出了,這段時間我在家裡栽了3200多棵楊樹。我哪裡也沒有去過,吃過晚飯就在家裡睡覺。”第一次接受訊問時,陳德起就這麼說,之後6次訊問均表示自己沒有幹過違法的事。

“從被害人的三次陳述來看,被害人並沒有清晰地看見搶劫者的面貌,而是通過聲調和走相判斷作案人為陳德起。”周口市檢察院控申處副處長張偉俊說,此外,從兩名證人的證言中也可以發現問題。與陳德起同號的犯人遊向陽證實,自己聽陳德起說過曾參與入室搶劫兩次,有兩人參與;而與丁廣記同號的犯人劉德順證實,自己聽丁廣記說過曾和陳德起共同作案兩次,兩次作案人均為兩人。這與生效判決認定搶劫犯罪為三人實施相矛盾。

丁廣記被訊問了六次,兩次是無罪辯解,四次為有罪供述,其中前兩次有罪供述供稱,兩次犯罪實施者均為自己和陳德起,沒有第三人。後兩次均供稱,實施搶劫時是兩人和朱前進共同參與。

“該案的言詞證據非常矛盾。”張偉俊告訴記者,丁廣記對參與犯罪的人數、分工、行為這些細節每次說法均不一致。在參與程度上,丁廣記前兩次均供述只為陳德起指明作案對象地點,本人未參與具體犯罪實施;後兩次供述則稱在搶劫中,三人均入室共同作案。

十多年後歸案的漏犯成關鍵

案件複查過程中,辦案檢察官到了當年的案發現場,發現確實有一個被挖出來的洞,但是已經被堵上,無法證明是誰在什麼時間挖的。

卷宗顯示,丁廣記所稱的朱前進也是該案的同案犯,當時的判決書顯示朱前進“另案處理”。

“對此案進行復查時,才發現朱前進一直沒有歸案,判決生效十幾年後,朱前進仍處於正常生活狀態,並沒有受到相應懲罰,也沒有被採取強制措施。”張偉俊告訴記者,提出抗訴後,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把朱前進抓獲歸案。今年4月,正在山東打工的朱前進被警方帶回。

朱前進的到案,成了案件的重大突破口。他明確表示,自己沒有和陳德起、丁廣記一起作過案。同時,朱前進還承認了自己曾經和他人一起入戶搶劫的事實。

“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陳德起參與了作案,朱前進的到案更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張偉俊說。

因此,檢察機關複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陳德起搶劫、盜竊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認定陳德起構成犯罪的證據僅有同案犯丁廣記的供述、被害人劉某等的陳述及同號犯人的證言等言詞證據,且供述、陳述本身前後矛盾,與證人證言在重大事實上也不能印證。

十三年後終於等來沉冤昭雪

拿到無罪判決書那一刻,陳德起淚流不止,大聲宣讀:“判陳德起無罪,鹿邑縣人民法院……”

陳德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服刑期間,他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很大打擊:與社會嚴重脫節,智能手機怎麼用也不順手;身體落下後遺症,幹不了重活;妻子要和他協議離婚,兒子不讓他進家門……他獨自一人在檢察院旁租了房子,下定決心要為自己洗清冤屈。

“感謝檢察官的公正辦案,給我糾正過來。”陳德起再三向檢察官表達謝意。

與陳德起見面瞭解情況近百次,張偉俊告訴記者,陳德起說他就是想要一個結果,而自己的工作就是要給他一個公正的答覆。(檢察日報 閆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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