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开出2018年首张“非机动车醉驾”处罚决定书

人民法治网河南讯(记者:王瑞平 赵要伟 通讯员:谢育健 王俊欢)

9月1日晚上22时左右,洛阳交警高新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高新区南昌路与河洛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该路口斑马线处停着一辆电动车、躺着一辆自行车,事故双方正站在车边的激烈争执。该起事故既无人员受伤、也无车损,便准备在了解事情经过,进行调解后,让双方快速撤离现场。面对民警双方争执不下,男子为了不让电动车走,便将自己骑的自行车放倒,挡在电动车车轮前面。

调解过程中,民警发现女子情绪激动,满身酒气,便询问该女子是否饮酒,不料,女子兴奋的告诉民警:“我今天过生日,高兴就多喝了点”!随后,女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达到247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车标准,民警便依法对女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女子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然而就在民警给女子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女子拿出手机拍摄现场照片,没想到这一举动再次惹恼男子,男子一怒之下抓起女子手机就扔到马路对面,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后经派出所民警协调,男子赔偿女子1800元,这起因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引发的“闹剧”也终于尴尬收场。

河南洛阳:开出2018年首张“非机动车醉驾”处罚决定书
河南洛阳:开出2018年首张“非机动车醉驾”处罚决定书

【洛阳交警提示】

拒绝酒驾并不仅仅针对机动车,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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