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逾千万人纳入工伤保险“保护网”!确保“应保尽保”和“工伤有偿”

深圳逾千万人纳入工伤保险“保护网”!确保“应保尽保”和“工伤有偿”

深圳逾千万人纳入工伤保险“保护网”!确保“应保尽保”和“工伤有偿”

来了,就是深圳人!

这座城市

因为有千千万万来深建设者的加入

变得越来越美好。

广大来深建设者在挥洒汗水为城市建设付出的同时,也需要一份安全保障、一份安全感。

深圳把全体劳动者都纳入到工伤保险“防护网”里,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强化事前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工伤发生率。

万一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则确保“工伤有偿”,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截至今年7月底,深圳工伤保险参保1137.72万人,同比增长5.8%。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马先生1999年从新疆来深圳,一直在餐饮行业工作,他说:“我最初从洗碗工做起,然后开始学习厨房切菜、配菜等技术工种,后来逐步走上管理岗位,在罗湖区春风路一家餐馆做经理。”2007年1月的一天,食客在餐馆门口殴打餐馆员工,作为经理的马先生前去制止,被食客打伤头部。马先生进行了开颅手术、脑外科修复手术两次手术,但因脑损伤不幸造成偏瘫,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二级。2009年他回到家乡新疆。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终身支付,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马先生说:“现在我父母都年近90岁,我和他们一起生活,3个人的生活重要来源是我的伤残津贴。最初是每月领取将近3000元,每年增长,现在每月是5000多元。”

深圳逾千万人纳入工伤保险“保护网”!确保“应保尽保”和“工伤有偿”

来深建设者姚先生从河南来深圳,在深圳工作约20年,前后在3家单位工作,主要从事机械类工种。他在工作中被重物砸伤腿部,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虽然不幸在工作中造成了伤残,但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他参加了工伤保险,受伤后得到了及时治疗,公司很快为他申请、办理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并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终身支付,目前他每月领取伤残津贴。

强化事前预防

从源头降低工伤发生率

把全体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防护网”,应保尽保。按照规定,职工入职后用人单位为其登记参加工伤保险,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则从登记次日起保险关系即生效。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费,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工伤保险,预防优先。深圳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事前预防,降低工伤发生率。今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执行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其上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情况以及工伤保险违法情况实行浮动。

据测算,企业缴费平均费率水平下调约20%,一个浮动周期(两年)可为用人单位减少缴费负担约5.7亿元。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不受影响。该举措更重要的意义是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工伤风险提高的用人单位上调费率,对不发生或少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下调费率,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完善工伤预防长效机制。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日内申请工伤

万一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深圳确保“工伤有偿”,让工伤职工及时得到工伤就医治疗和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工伤认定26335人次,同比下降4%;工伤事故率千分之0.21,同比明显下降;工伤待遇偿付13.77亿元,同比增长13.4%。深圳正不断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建设,扩大工伤康复受益面,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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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如何规定?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按照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7类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外,还有5类情形视同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申请,包括窗口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途径:到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登陆https://gs.szsi.gov.cn/gsjdyy/jsp_choose.action,选择对应的办理事项,填写鉴定资料,提交申请。

不同伤残等级

各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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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支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六级伤残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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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分别为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此外,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以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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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朱夏俐 编审/郭泓斌 监制/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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