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未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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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社会强烈关注的焦点所在,是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两个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而爆发的“问题疫苗”事件。一支小小的安全疫苗,护卫着的是万千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的是全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

越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未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为消除公众忧虑、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我县未成年人疫苗使用安全,我院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7月31日上午,杨丽娜副检察长、未检办案检察官到县疾控中心对疫苗来源、疫苗进购验收记录、疫苗出入库纪录、疫苗库存记录、疫苗分发记录等进行细致翻阅查看,重点查看2015年以来百白破、冻干狂犬病疫苗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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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未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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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我县一类疫苗统一由省疾控中心采购,无长春长生批号为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批号为201607050-2两个批次的“问题疫苗”。县疾控中心已于2018年7月16日停止使用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封存剩余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20支,改种宁波荣安生产的狂犬疫苗;并通知越城镇社区医院停种长春长生水痘疫苗并就地封存剩余382支。

杨丽娜副检察长还带未检办案检察官在县疾控中心、越城镇社区医院疫苗接种点实地调查了封存疫苗情况及相关疫苗库存方式、接种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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