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7日、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

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125万股至312.5万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4%至1.3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平、郑未荣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791278

传真号码:0571-867912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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