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看财经:个税改革有多难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法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及时将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转变为法律规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考虑到个税法与百姓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建议对草案继续修改完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明确相关条款细则,强化税收征管,让税制改革给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叶青看财经:个税改革有多难

这就说明,个税改革有多难。

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讨论个税改革,财政部的免征额方案是从2000提高到3000,最后经过激烈的讨论,提高到3500,还是有许多工薪阶层降低了个税负担。那一次是一次解决问题。90%的赞成票通过了3500的方案。

此次财政部的方案,是把免征额从3500提高到5000,明显过低,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各种观点肯定不一致。因此,必然要延迟到下一次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修改。

不过,说老实话,此次财政部提供给人大常委会的个税改革方案,吸收了近十年来全国代表委员有关个税的很好的建议主张,比如,增加专项扣除,减轻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购房租房的负担,提高免征额,扩大低税率的金额,增加反避税条款,等等。但是,还有一系列问题要进一步研究。

一是免征额要提高到7000。7年的时间里,只从3500提高到5000,才增加1500,确实低了。因此,7年时间,翻一番,从3500到7000,是应该的。

二是也有委员提出,个税起征点应逐步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的纳税方式。此次新方案,只考虑到子女教育费用,但是还有二孩、老年人的负担,没有积极地加以考虑。

三是还需考虑地域实际情况,具体确定适用标准,不要搞全国一个标准,有的地区,比如上海、广东,可考虑提升至八九千元。

四是有委员还建议适度降低45%的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以此避免高端人才流失。比如,降低到35%,美国就是33%,加拿大是29%。45%确实太高了。有的委员说:如果最高税率45%能够有所下降,比如说下降到35%,并提高全年应纳税额,比如提高到月收入超过10万,年收入超过120万,如果能进行这样的调整,对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也是有利的。

这些建议很好。希望在下次人大常委会讨论时,这些建议可以被积极地采纳。


中部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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