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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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很吓人

可台风造成的城市积水一样吓人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每年夏季

南方地区都会迎来暴雨高发期

城市也容易造成部分路面积水严重

所以

相关部门都会作各种应对措施

以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可仍然有的人不听劝

导致意外发生

……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小月(化名)大雨天不听警戒人员劝阻,驾驶汽车通过积水较深的涵洞,结果发生汽车被淹、车内人员溺水的惨剧。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网络配图)

事发后,小月父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南宁市城管局、青秀区城管局、青秀区政府、南宁城投公司连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44万余元。一审判决驳回小月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小月父母不服,向南宁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南宁中院二审审结了该案。

惨剧丨开车途经积水涵洞,车内人员溺亡

2016年6月3日18时许,南宁市建政街道办事处根据城区防汛工作安排,组织市政协管员到南宁市葛村路段进行巡查、值守。协管工作人员在葛村美食城往葛村路铁路桥涵洞方向靠近涵洞处通过摆放锥桶等方式进行警戒通过涵洞的行人、车辆。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网络配图)

当日晚22时许,天降大雨,小月驾驶一白色小汽车搭载朋友覃某欲通过已积水较深的涵洞驶往葛村路方向,在受到现场警戒人员的阻拦后,小月不听从劝阻,驾车径直驶入积水的涵洞,导致汽车被淹、车内人员溺水的事故。事发后,在场协管人员积极施救并报警求助,经有关部门联合施救,于次日10时许,将已溺亡的小月、覃某二人从涵洞中打捞上来。

索赔丨4被告是否该承担44万元赔偿责任?

事发后,小月父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南宁市城管局、青秀区城管局、青秀区政府、南宁城投公司连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总额的70%即392772.1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小月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网络配图)

小月父母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丨二审驳回诉请,判驾驶员自行担责

南宁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南宁女子不听劝阻驾车硬闯积水涵洞溺亡,父母索赔44万……

事发涵洞已于2013年10月底通车,排涝系统虽未移交青秀区政府,但其已于2016年4月20日对该涵洞进行管理,并应对内涝工作进行了布置。且事发当日,建政街道办根据青秀区政府的防内涝工作布置的要求,在下大雨前,已安排工作人员到事发路段进行巡视、值守,并针对事发涵洞易涝的特点,通过摆放锥桶、人员值守的方式进行警戒,其已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

事发当晚,驾驶人小月作为具有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员,明知下大雨且在夜晚行车的情况下,未能做到谨慎、注意安全驾驶,且在现场值守人员的阻拦下,不服从指挥,仍冒险驶入涵洞,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事发后,现场值守人员积极施救并报警求救,有关部门亦迅速组织救援,也已尽了相应的救助义务。

综上,管理人已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及救助义务,无需对小月的溺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 魏素娟 孙晓梅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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