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河长令正式签发

伴随着人类水上经济活动疾速扩张,垃圾肆虐、河流污染的场景渐渐真实而扩张在地球这片水土之上。

一方面是人类向海河索取资源的数量和种类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又滥用海河自净能力,让蓝色“母亲”不堪重负。

我们不能再对此视而不见。

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省长、省总河长马兴瑞正式签发2018年第1号广东省总河长令。

这份总河长的1号令,名为《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展开“五清”行动。


广东省总河长令正式签发


何谓“五清”?

清理非法排污口

清理水面漂浮物

清理底泥污染物

清理河湖障碍物

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

要怎么干?省总河长提出了五大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迅速启动。

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应不少于1次,县(区、市)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镇(乡、街道)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河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问题。

二要细化实化方案,抓紧抓好落实。紧扣总目标:“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1、在全面摸查本地区河湖管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细化实化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治理。

2、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前期已经掌握情况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立行立改。

3、要逐河(湖)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问题销号制度。

做到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清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要实施协同作战,系统推进河湖管保。各地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协同作战,做到六统筹: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

四要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督与暗查相结合。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向本级总河长报告,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上级河长:要对下级河长及责任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效。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督促指导,避免“上热下冷”。

省总河长要求:敢碰硬、动真格!——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河长湖长及责任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爱河护河共识。树立专项治理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总河长令正式签发


“五清”行动的目的,是力争到2019年6月底基本实现:

主要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

“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努力将全省河湖打造成:畅通的行洪通道、安全的供水河道、健康的生态廊道。两岸建设成:秀美的休闲绿道、独特的文化驿道。

地球,人类的寄居地,它不止是人类的家园,更是万物的天地。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河流、山川、湖泊回到他们应有的模样,使大地上的绿水青山永流传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我们每日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获取精神的力量;每顿品尝大地上的美味食材,犒赏味蕾;每天沐浴在阳光带来温暖中,容光焕发。这一切都是自然对我们的馈赠,爱护河流、保护环境,是我们对自然应该担起责任与义务。

敬畏与爱,是我们人类与自然相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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