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遷,這四種錯誤千萬不能犯

遇到拆遷,這四種錯誤千萬不能犯

前幾天,史律師在成都接待幾個諮詢的拆遷戶,其中有一個女拆遷戶我都不忍直視,後來給我敘說案情才知道,該女拆遷戶在十年前為了抗爭強拆,不惜自焚,全身重度燒傷,慘不忍睹都不為過。這十年中一直在苦苦信訪,直到現拆遷的問題還沒解決。

我不反對堅持去爭取合理的補償,但是一定得是正確的方法,一定要是合理的補償範圍。有很多被拆遷戶遲遲拿不到該有的補償,其實是用錯了方法。從該女拆遷戶身上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史西寧律師(微信公眾號:北京史西寧律師)總結出徵遷中被徵收人常犯的四個錯誤。

一 以暴制暴

在徵地拆遷中,有些當事人遇到了不公正待遇,其中部分當事人就會想“大不了魚死網破”又或者“除非從我的身上踏過去,不然決不能拆我的房”等等,這種以命相搏的想法,其實都是不明智的。如果以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最後真的會只剩一個支零破碎的家庭。新房子是建好了,補償款是拿到了,家人的幸福呢?相信這也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面對強拆,面對拆遷補償不合理,面對強拆暴力等現象,我們不要用血肉之軀來抵制,要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當今社會違法拆遷仍然屢見不鮮,逼遷強拆屢禁不止令人心痛。但是不論拆遷方是如何違背法律規定的,目前的大環境依舊是一個法治環境。而且大家要知道,訴諸法律是我們的權利,不要讓我們維護權利的時機白白從身邊溜走。

二 漫天要價

大家在很多情況下,因為不明白合理的補償是多少,就對拆遷的補償期望過高,存在漫天要價的問題。還有的是直接過分提高補償,如果沒有達到想要的價格絕不簽字。如果真的這樣做,與拆遷方的關係搞到不可開交,對立情緒嚴重,大家也會錯過很多關鍵的談判時機。而且最後的補償甚至還不如最初給的補償。

在進行談判的時候大家一定要多聽少說,聽清對方的具體補償,並且和自己的房屋價值與實際損失進行比較與衡量。與此同時,對於一些複雜的情況,比如面積有爭議、住改非情況、認定為違章建築等問題時,不要只是口頭反對,也不要盲目暴露自己的底價,要多多諮詢律師,做到心中有數,儘量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認識以追求合理範圍內的最大利益。

三 堅決不拆

在當今社會上,大家的生活的水平不斷提高,尤其在農村,經濟條件好些的,都自己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樓房,有的還是別墅型,遇到徵地拆遷,大家都不願意進行拆遷,但是大家首先要明白,徵地拆遷時要提高整體的生活水平,帶動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是進行全局考慮。徵遷可以改變生活水平,也是政府推進城鎮化的一個必經步驟,也提高百姓居住水平的重要途徑。

因此大家不要產生牴觸心理,即使遇到拆遷,國家給出的補償標準也是以不降低大家的生活水平為原則。如果自己的房屋地理位置優越,或者房屋總體價值高,在補償時,補償也是會與價值相對應的。

拆遷工程的推進不會因您的不願意而停滯不前,尤其是現在的拆遷都是以基礎設施建設、舊城區改造或者棚戶區改造的公共利益為由,大家的拒絕與不配合是擋不住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所以拆遷開始,就要認清必須接受的事實,既然拆遷不可拒絕,那就通過多爭取拆遷補償來填補自己的損失。

四 沒完沒了信訪

遇到徵地拆遷信訪是公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只要不違法上訪或者非法信訪就是正當的合法的。但信訪解決徵地拆遷問題的力度還是有限,其實是絕大部分徵地拆遷問題都沒有解決。但是白白浪費了好幾年時間。造成的惡果是想起走訴訟途徑時,已經過了起訴期限了。一般起訴期限六個月。經過長年累月的上訪,都過了起訴期限了,你有再打的冤情,法院已經不予受理了。

以上就是在徵遷過程中被徵收人不可觸碰的錯誤。史西寧律師再次提醒大家,在拆遷開始之時便提高警惕,注重談判、協商技巧。不要貿然採取極端的方式進行維權,要學會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通過正確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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