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江蘇崑山市的“龍哥反殺案”結果不一樣。
- 被告人王鐵柱犯判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被告人王玉龍犯判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兩人共同賠償喪葬費人民幣30996元,醫療費人民幣33456.66元,以上共計64461.66元。
![除了被殺就沒別的選擇了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事情經過
2017年2月2日,王生娃凌晨4點潛入郭三祥家,將郭三祥連砍三斧,並用木棒和雙響炮攻擊郭三祥的女婿王鐵柱、親戚王玉龍,最後反被二人打死。呼和浩特中院一審認為二人防衛過當,判決二人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10年和7年。半年後,內蒙古高院認為一審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維持原判。
一個在差點在自己家被砍死的人,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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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傷的郭三祥
我們並不是質疑法院,而是覺得讓一個面臨生死關頭的平凡人,冷靜拿捏防衛尺度,真的難。
當我們面臨致命傷害時候的可能性
1、被殺害
2、正當防衛,活下來了且無罪
3、防衛過當,活下來被判刑入獄
正當防衛,舉個例子
1、讓我們把想殺害我們的人往死裡打,但又不能打死。
2、當敵人刀刺進你胸口了,你用0.1秒的反應和黃飛鴻一樣的力量把他“制裁”了。
3、如果這一下沒“制裁”到,除非敵人繼續有致命攻擊,否則就不能繼續“制裁”了。
我們要有擊劍選手的反應力,拳王一樣的力量,還要有裁判一樣的眼力判斷敵人是否還有攻擊力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全。
所以江蘇崑山市的“龍哥反殺案”審判結果確實有非同的意義。王生娃的案件沒有
監控視頻,結果自然會更多向防衛過當靠攏。最高法院18日前後發佈《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其中提出,要在司法解釋中大力弘揚正義、友善、互助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和道德要求,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鼓勵我們正當防衛,卻似乎沒有教我們如何做到正當防衛。我們只知道我們不傷害對方死的就是自己。所以大多人可能會選擇寧見法官,不見法醫。
打贏入牢,打輸入棺。
希望各位行事做人都要三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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