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成爲「直轄市」,共需要幾步?

針對“深圳將成為直轄市”的傳聞,9月25日,深圳市網信辦微信公眾號“深圳發佈”公開闢謠稱,“此傳聞毫無事實根據,純屬個別網友的猜測。”

這已不是城市GDP總量去年高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三位的深圳第一次“被直轄”。

據新華網報道披露,早在2003年,民間就已流傳出“深圳將建成全國第五個直轄市”的說法。對此,時任深圳市政府秘書長唐傑當年9月公開回應稱,“深圳沒有提出要建直轄市。”

此後,深圳“被直轄”的傳聞並未間斷,往往隔一段時間就會傳出一個新的版本。

事實上,自1997年重慶設立為直轄市以來,國內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個直轄市的格局延續至今已有21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此外,“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的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

另據1985年出臺的《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立、撤銷、更名,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那麼,一座新直轄市的誕生,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批准設立之前,還需要經歷哪些步驟?

中國政府網2007年6月發佈的《近代以來重慶100件大事要覽——重慶第三次成為中央直轄市》一文記載了最年輕直轄市重慶設立的經過:“地處長江上游的重慶,位於中國東部經濟發達區和西部資源富集區的結合部,又處於三峽經濟區的中心,區位優勢和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在國家中西部發展戰略中具有承東啟西、左傳右遞的樞紐作用。加上四川省面積太大、人口過多,不便管理,20世紀80年代初就有把重慶從四川劃出來的構想。隨著中西部發展戰略的推進和三峽工程百萬移民安置問題的提出,對設立重慶直轄市的問題,已逐步提上黨中央的議事日程。”

1996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重慶建為直轄市。為確保這一重大決策實施,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委託重慶市代管涪陵市、萬縣市和黔江地區的請示”。9月15日,重慶市正式代四川省對“兩市一地”行使黨政、經濟與社會發展及三峽庫區移民工作等管理職能。為解決重慶市農村人口多、面積大、移民任務重的問題,經國務院批准,重慶市增設了移民、扶貧、農業和農村工作機構,為設立直轄市奠定了基礎。

1997年初,國務院認為,設立重慶直轄市的條件已經具備。2月27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了《關於請審議設立重慶直轄市的議案》。該《議案》指出:“為了充分發揮重慶市作為特大經濟中心城市的作用,進一步推動川東地區以至西南地區和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並且有利於三峽工程建設和庫區移民的統一規劃、安排、管理,同時解決四川省由於人口過多和所轄行政區域過大、不便管理的問題”,決定設立重慶直轄市。《議案》強調,“設立重慶直轄市是為加快中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所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1997年3月14日,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重慶直轄市的議案,作出了《關於批准設立重慶直轄市的決定》。至此,重慶完成了成為直轄市的法律程序。

此外,首任重慶直轄市市長蒲海清也曾詳盡回顧了重慶設立直轄市的過程。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管、中國中共黨史學會主辦期刊《百年潮》2009年第1期刊發了蒲海清口述,汪文慶、劉一丁整理文章《我所知道的重慶成立直轄市經過》。

蒲海清在文中提到,“包括我在內的絕大多數人當時不知道的是,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把重慶從四川分出來、單獨建省的設想。”蒲海清稱,“中央正式醞釀設立重慶直轄市是1994年。1995年中央派人到四川進行調研工作。1996年6月19日,江澤民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了重慶市改為直轄市的方案。”

至於為什麼重慶成立直轄市而不是省?蒲海清認為,“按照我國現在的行政體制,省下面是市,市下面是縣,縣下面是鄉鎮,這就是四級體制;而直轄市不同,可以直接管縣,是市、縣、鄉鎮三級體制。從四川省來講,要直接管221個縣確實有困難;而重慶就可以,當時是管42個縣。這樣一來,重慶直轄市就沒有地市級機構這一中間層了。地市這一級五套班子都是齊全的,公務人員不少,撤銷了以後,整個直轄市的編制減少了三分之一,這樣就初步形成了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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