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再現霸坐男,理由也更是奇葩,你對此事有什麼看法?

踏月行跡


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惡意“霸座”行為無疑是一種不道德的無賴表現,需要受到公眾的譴責。除此之外,這種行為本身也已經擾亂了正常的公共秩序,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過去,儘管“霸座”現象時有發生,但是真正受到追責的“霸座者”卻屈指可數。其原因主要在於三點:

第一、“霸座者”沒有打、砸等暴力行為,其對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往往會被認定為“輕微”,故而不能對其處罰;

第二、警方面對“霸座”行為這種“小事”採取強制措施容易被惡意炒作為暴力執法,從而遭受負面輿論的壓力。

第三、“霸座”行為具有偶發性,其侵害的只是個體的利益,難以獲得公眾的側目。

但是,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國民素質的提升,大多數人已不願再對類似“霸座”這種破壞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保持沉默。

山東男子孫某因其“霸座”之舉迅速“走紅”,引發了輿論的熱議,人們在譴責這種行為的同時也非常地希望法律能夠對其制裁。於是乎,在這種輿論的背景下,鐵路警方介入調查並對孫某進行了治安處罰,此舉可謂是開全國之先河。在孫某“霸座”事件發生後不久,另一位“霸座女”也因類似的行為受到了處罰。然而,這種處罰似乎並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般具有震懾力,因為之後有陸續發生了多起“霸座”事件。

此次發生在G1511次高鐵列車上的“霸坐”事件雖然最終以兩位“霸座”者的妥協而結束,但是由此產生的惡劣影響卻是短期內難以消除的。儘管乘警在執法的過程中回懟“霸座”者的言辭頗為犀利,但是很明顯缺乏必要的嚴肅性。

“霸坐”屬於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治安違法行為,對於這種違法行為乘警應當直接予以告誡。在告誡勸說的無果的前提下,即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上的相關條文對違法嫌疑人予以口頭傳喚,如果“霸座”者不配合,那麼則可以直接對其採取強制傳喚的措施。

或許這樣的執法方式可能稍微顯得有些冰冷或是不同人情,但是我認為對於“霸座”者而言根本就沒有必要與他們講究這些。既然他們自己不要臉面恬不知恥,那麼警方也完全沒有任何必要來給他們留面子!

不僅如此,我認為警方還可以將相關的執法畫面通過媒體對外發布,以此來震懾那些潛在的“霸座”者們,讓他們感受到法律的威嚴!



通城丹妹


最近,霸座之人是輪番上場,霸座男、霸座女、霸座老太、霸座老頭,已經湊成霸座一家子了。不僅如此,還有霸座黑人女,現在又出現了霸座雙男,真是“你方唱罷我登場”,亂哄哄地好不熱鬧!

在發表看法之前,先來看看霸座老頭的事發經過情況吧。9月20日晚,K158次列車上,一個買的是無座的老人,佔了一個大學生的座位,一共兩個小時的車程,列車長做了一個小時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勸說,但是沒有一點效果。同車廂的一個男乘客看不下去,一把拉起老頭,他二話不說,乖乖讓座。

有時候,需要柔性執法,但是對於不文明現象,該硬的時候還是要硬起來,光動口,不動手,對於不講道理之人,收效甚微,而影響甚壞,使得違規者越發囂張,守規矩者只能無奈嘆息。面對這種情況,光靠輿論的聲討,那隻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事後的監督,也許只能解決個案,但是卻不能遏制這種不良風氣的蔓延,效仿者會越來越多!

一萬次的譴責,也比不上一次嚴厲的執法行動,你看美國18歲女生乘坐地鐵,把腳放座位上,在警告無效後,被警察強行帶下車並拘捕。再看看我們的地鐵上,躺著睡覺的都有,有哪個受到了懲處?

規則必須長上牙齒,必須像帶電的高壓線一樣,違反者必須受到嚴肅處理,只有這樣,霸座事件才會越來越少!


打虎拍蠅


前兩天我回答了座霸還會上演,這次到了座霸雙男,理由也更奇葩,血壓高站不起來,明顯的就是刁難列車乘務員,你能把我怎麼著?只靠200元罰款,禁乘180天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座霸男孫赫就說了,事件對他影響很小,他從韓國坐飛機到青島,從青島做幾個小時的汽車就可以回家了!

是時候採取果斷措施整治這種擾亂乘坐秩序的行為,不然的話,後續的霸坐會愈演愈烈,違法成本低造成個別人有恃無恐,需要綜合多種手段去治理,有的人說可以採取到站強制措施,一是成本高,二是車廂人比較多,空間小,不具備採取強制措施的條件!我建議還是納入社會誠信體系,不按座號入座本身就是不誠信行為!




視界之外886


個人看法:

第一、霸座事件接二連三的發生,按照道理來說霸座男事件之後至少短時間之內不會再出現霸座事件,但是很遺憾目前不僅出現了霸座女,還有霸座大媽,霸座大爺,現在是霸座雙煞,可見霸座男事件並沒有令缺乏公德心的人心生絲毫敬畏;

第二、我個人懷疑霸座事件的重演,不僅僅是公德心的缺失,不排除因為霸座男事件的處分過低導致的教育作用的缺失,誘發他人爭相模仿。同時也不排除他人模仿霸座男意圖達到出名的目的。畢竟現在霸座男至少也是家喻戶曉。

第三、霸座事件的接二連三的發生,不排除此前在霸座男事件之前就已經存在,只是一直沒有曝光,直到霸座男才讓人重視起來,可見生活當中缺乏公德心的人並不在少數。而且即便網絡接連曝光霸座事件,但是我個人還是認為此種事件還會再度發生。相對於網絡人肉而言,既能出名又能霸座,罰個200半年不能乘坐列車的影響而言,我想還是有人已經躍躍欲試了。

第四、對於霸座事件的懲處措施,我始終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種霸座行為客觀上也是一種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對於此行為應當重新梳理應對措施,勸告無效的情況下,三次警告,警告無效可以強行帶離並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懲處才是。


麋鹿說法


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自從霸座男事件後,霸座女,霸座奶奶,現在居然連續出現兩位霸座男,這是要搞接力賽嗎?


事件回顧:9月20日,由南昌開往昆明的G1511次高鐵上,車上兩位持有二等座位票的男子坐在商務座的座位上,面對乘警,兩位男子就是不起來,說了各種理由,乘警將男子理由一一懟了回去。

霸座男子:我有高血壓,站不了。

霸座男子:我知道,我就坐一會。

乘警:如果座一會要補差價的。

霸座男子:因為你們晚點。

乘警:有任何問題罰12306投訴部,我們沒有晚點。

霸座男子:下一站有人上我們就讓。

乘警:這不是讓不讓的問題。你坐了就要付相應的費用。

最終二人在乘警的教育下及時離開了商務座。


詩詞公寓觀點:奇葩的人總是有奇葩的理由,無理攪三分的無恥本質總是讓人們大開眼界。

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奶奶,到如今的霸座男子雙人秀,一起接著一起,每一起的霸座理由都是那麼的理直氣壯,每一起的霸座行為都讓人覺得這些人的臉皮之後簡直就是超過了我們對臉皮厚的認知,什麼我就做這裡你可以去餐廳座,什麼座位上沒寫座位號,什麼讓給我座是他們倒黴,到如今的我有高血壓,站不了。

好像你們的理由很充分,難不成你們是紙糊的啊?還是你們覺得可以把無恥當通行證?這麼臉不紅心不跳的強佔別人的利益,損害公共秩序的行為是誰給你們的勇氣和自信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每個人都像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奶奶,霸座雙人秀這樣,那社會公共秩序將成為擺設,流氓無賴品質的人將會傷害那些善良守則人的利益,也會誘導不良反應的連鎖反應,因此相關單位應該加大對這類人的處罰力度,還社會公共秩序一個良性發展的軌道。


詩詞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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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沐辰


高鐵霸座,成了一個代名詞,面對處罰,前仆後繼,理由奇葩,無非就是霸座,這說明什麼?說明高鐵秩序的挑釁處罰力度不夠,面對處罰,有些人是麻木的,認為自己霸座理所當然,從高鐵霸座男的曝光至今,霸座事件層出不窮,這些人到底是不知道秩序還是認為秩序對自己毫無用處?他們明目張膽的霸座,就是對高鐵秩序的赤裸裸挑釁,所以,對於這類人,嚴厲處罰才是硬道理,有時候有些人認為所謂的勸說好像對他們來說那就是不敢,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霸座事件。


要根治這些行為,光處罰還是不夠的,要從多方面來入手,畢竟高鐵在中國尚未普遍,多數人還不知道高鐵秩序,所以宣傳和提醒高鐵秩序也特別重要,所謂的軟硬兼施,用於高鐵秩序來說很有必要。

有些人適合勸說,也喜歡遵守秩序,可是有些人就不適合,他們對於勸說都是冷漠麻木的,對於這類人那就必須嚴厲處罰,才是硬道理,這樣的人如果不疼絕不會記住自己錯了還是沒錯。思想意識得不到轉變,這些人不管在什麼地方,根本就沒有一點紀律和意識問題,他們將事物看的太過於理所當然。其實不管是誰,都避免不了接觸社會,接觸社會,首先得規範自己的行為,約束自己的所做所為,社會的和諧需要所有人對於秩序的遵守和維護,那社會才能和諧,如果各懷鬼胎,對於社會秩序麻木對待,那對於社會來說,就成了負擔。



所以對於那些個別人的不文明行為,該處罰就得強制處罰,該批評教育就批評教育,不能光說對這些人的譴責,而不是實在的處罰,譴責和教育適用於多數人,但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所以軟硬兼施的規範,才是對所有人的行為規範的硬道理!


珞珈評論社


9月20日,由南昌西開往昆明南的G1511次高鐵列車上,又一次出現了霸座現象,而且是兩名男子同時霸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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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波千里


接二連三的霸坐事件發生,這表明兩點,一是懲戒太輕,未起到警示的效果;二是霸坐佔座並未新事物,已長期存在。

1、懲戒太輕:很顯然,針對霸坐現在只有罰款200元拉黑180天的處罰實在太輕了,不僅未能起到懲戒的作用,反而讓更多的人看到了違法成本原來可以如此低下。而且,目前被處罰的兩起霸坐事情,都還是被曝光的,可以說是一定程度上是限於輿論壓力做出的。如果這兩起事件未被曝光,被佔坐者也沒有後續追究,那或許連罰款200,拉黑180天的處罰都不會有。

2、火車上佔座霸坐這件事本身並不罕見,屬於經常發生的事情,只是以前媒體不如現在發達,傳播途徑也相對有限,因此大家知道的不多。只是今年這2起事件被人曝光,同時兩個事件主角也的確夠奇葩,所以才有了現在國人的輿論。此外,從悟空上霸坐相關問題的回答和評論上也能看出,有著和霸坐男霸坐女類似思想的人,絕非少數。給這倆人辯護洗地的可不少,可見這些人群中有部分以前也有類似佔座行為或者有此道德傾向的人。

這兩個因素相結合後,未來如果鐵路方面的懲罰措施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來運作的話,相信我們能看到更多的霸坐事件發生。對於霸坐的行為絕不能像現在事後處理,而應該在事件發生時直接進行制止,這樣才是最有效的懲罰手段。乘警不是拿來擺設的,是應該拿來執法的,只要有霸坐事件發生,在向霸坐者做出警告後,如無效就應該立即進行強制措施。罰款和拉黑這都應該是強制措施後再使用的追加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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