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净化节日风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一、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孙光利用担任宿豫区丁嘴镇镇长和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此外,孙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6月,孙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沭阳县新河镇维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张施德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问题。

2018年5月,张施德在家为儿子操办12岁生日宴,共收受421名亲朋好友及庄邻礼金51950元,其中庄邻140人礼金共计14700元。2018年8月,张施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泗洪县重岗街道徐沟社区党支部书记王九同等3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王九同组织社区干部刘北林、会计梁正化开会研究在工作中产生的24246元工作餐费用问题,王九同提议以招待费名义处理工作餐费用,刘北林、梁正化均未反对,之后,王九同安排梁正化具体操办。2018年8月,王九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北林、梁正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宿城区陈集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陈太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月至5月,陈太军在任陈集镇计生站站长期间,先后4次擅自决定以“加班补助”名义违规向计生站统计员陈某等9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共计6486元,其本人领取500元。2018年8月,陈太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的严肃查处,反映了我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中秋国庆是抓作风建设的重要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结合全省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和全市“三违规”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强化源头治理。要紧盯节日期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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