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什麼時候提出的“掃黑除惡”?
2017年11月8日,在中辦《文摘》(第160期)上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中央、省專項鬥爭動員部署會何時召開?
1月23日,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
2月1日,召開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
中央、省專項鬥爭的主要文件分別是?
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2月12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方案》。
兩高、兩部出臺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是
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
專項鬥爭重大意義?
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何不同?
“誰在掃”
打黑除惡:公安部門
掃黑除惡: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紀委(監委)、組織、宣傳、信訪、工商、民政等26個部門聯合參與
“怎麼掃”
打黑除惡:露頭就打
掃黑除惡:嚴打、深挖、橫掃
“掃什麼”
打黑除惡: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黑惡勢力及背後的保護傘
專項鬥爭時間安排?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一年治標、兩年治根、三年治本)。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第一階段(2018年):迅速啟動、深入推進。
第二階段(2019年):集中攻堅、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
第三階段(2020年):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原則是什麼?
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案三查”指的是什麼?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
什麼是“惡勢力”組織?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 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 ,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什麼樣的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徵: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如何處理“保護傘”問題?
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法依紀追究黨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或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汙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嚴懲。
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10要素是什麼?
三有:具有穩定性、具有嚴密性、具有漸進性。
二不必:利用多種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不必達到特定規模,獲取的經濟利益用於組織活動,不必達到特定數額。
三多:組織行為多、作案手段多、形式多樣化。
二必須:犯罪組織控制或影響的必須是:“一定的區域、行業”;犯罪組織對區域、行業的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必須達到一定程度。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12類打擊重點是什麼?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侵佔海域、霸佔漁區、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和組織出國(境)實施綁架、搶劫、滋擾等暴力威脅僑胞和損害我國形象的黑惡勢力;
12、黑惡勢力“保護傘”。
為什麼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首先,是加強基層政權的需要,其次,是實現振興鄉村戰略的前提,最後,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六項基本原則?
● 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
● 要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 政法各機關要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
●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 要依法及時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
● 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有哪五項工作措施?
摸線索,打犯罪,挖“保護傘”,治源頭,強組織。
候選人聯審機制是什麼意思?
在村“兩委”換屆中,組織部門協調政法、紀檢、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
村“兩委”換屆建立“負面清單”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具有這10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兩委”班子:
① 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
② 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
③ 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④ 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
⑤ 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
⑥ 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⑦ 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⑧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⑨ 原村(社區)幹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
⑩ 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如何全面開展線索摸排?
一是在群眾中間獲取線索,二是行業主管部門主動排查獲取線索,三是串並分析獲取線索,四是主動出擊獲取線索。
我州實施掃黑除惡方案“四個明顯提升目標”?
● 確保維護政治安全的能力明顯提升;
● 密切的黨群幹群關係明顯提升;
● 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號召力進一步增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 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明顯加強,市場環境明顯淨化,社會風氣明顯好轉,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我州實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方案“六個方面?
一是建立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形成專項鬥爭強大合力;
二是防範化解社會穩定風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三是 整治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擠壓黑惡勢力滋長空間;
四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穩定,防止黑惡勢力坐大成勢;
五是滋深挖幕後“保護傘”,建立監督防範長效機制;
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防範抵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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