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是:

1、朝阳镇双兴村治保主任兼社主任李光明、村报账员任喜林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李光明和任喜林未按低保评定程序对村民谭某进行民主评议和认真审核,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谭某领取低保金3878元。2017年10月,李光明、任喜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营镇中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宝君等人套取国家粮食综合补贴款问题。2004年至2015年间,李宝君、该村原妇代会主任范月杰、治保主任张有富、报账员卢力生等4人套取国家粮食综合补贴42.6万元,其中,34.8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7.8万元用于支付个人垫付农业税和4人个人生活支出。4人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李宝君、范月杰、张有富、卢力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开除党籍处分。

3、白旗镇乡建管理服务所原所长初绍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初绍冲在审核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万元。2018年5月,初绍冲受到撤职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公开曝光,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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