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19隻「毛雞」?判刑16年!廣西博白一男子辯稱最初想泡酒治病


近日,廣西博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嫌疑人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4萬元。而引發這場牢獄之災的是他非法售賣19只褐翅鴉鵑。

“毛雞”,學名褐翅鴉鵑,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褐翅鴉鵑。在我國分佈於浙江、福建、廣西、廣東、雲南、貴州南部和海南島等地。褐翅鴉鵑是中國的重要經濟鳥類資源。19世紀50-60年代,由於在廣東、廣西等地每年對此鳥的獵捕量過度,多達數十萬只,導致生態環境被破壞,野外種群數量也因此銳減。

廣西博白縣男子阮某自稱因身體一直不是很好,聽人講用“毛雞”和蛇一起泡酒可以治風溼病。於是他就開始到村子周圍的山嶺上獵捕“毛雞”,自己共捕了10只,又向他人以8元~10元/只的價格收購了9只。後來他身體患病,不宜飲酒,於是,他便拿到圩市上出售,正好被森林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阮某的行為因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最終以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鋃鐺入獄,發人警醒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