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一切险介绍

建安工程一切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概念

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是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

安装工程一切险,简称安工险,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姊妹险种,适用于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对于建筑工程一切险,还是安装工程一切险,目前暂无统一规定由谁投保,实际操作中主要是2种模式,一种是建设单位投保,另一种是由施工单位投保,但实际都将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建筑安装一切险的特征

(1)场地特征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具有场地特征,只对发生在工地及邻近区域里的保险责任进行保障,对于其他区域则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2)意外特征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所承保的责任是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损失,这类事件难以预料或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

(3)赔偿特征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了经济赔偿外,还包括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这种费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可能产生的其他责任。

建筑安装一切险的内容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内容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张保险单下可以有多个被保险人,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工程师以及贷款银行等有关各方。若被保险人不止一方,则各方接受损失赔偿的权利将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各类民用、工业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承保对象的建设工程保险,适用于房屋建筑、道路、水坝、桥梁、港埠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其承保范围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因被保险人违章建造或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失、因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因战争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保险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等均属于除外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自投保工程开工或首批投保项目卸至工程现场之日起开始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最晚不应超过保险单开列的终止日期。

建筑工程一切险没有固定的费率,其保险费率依风险程度具体确定,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承保责任的范围大小,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承包商的资信水平,同类工程以往的损失记录,免赔额的高低以及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等。

(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内容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自投保工程动工或首批投保项目卸至工程现场之日起开始生效,到安装完毕验收通过或保险单开列的终止日期终止。

在工程建设中,根据安装工程项目所占比重的大小,不足整个工程项目保额20%的,按建筑工程一切险进行投保并计收保费;介于20%—50%之间的,按建筑工程险进行投保,并按安装工程险的费率计收保费;超过50%的,则应单独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也要根据工程性质、承保范围、风险程度等因素而相应变化。

(3)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区别

1)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没有的。

2)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对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总的来讲,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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